和讯信托消息 2月10日,平安信托在官微公开回应称,关于“平安信托在驻马店农行同业存款被套取”的相关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
平安信托表示,目前客户权益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公司会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平安信托一项理财产品资金池中的14.5亿元资金,被平安集团员工周某牵线到农行驻马店分行山海分理处存放。
但在存放过程中,平安信托先是被资金中介携带的虚假的农行介绍信,骗取了代开户手续;后又被农行山海分理处人员姚某及多家企业老板伪造的平安信托印鉴等,开设了在银行的账户,并能通过伪造用印随意支取账户款项。
最终平安信托拿到的都是假的存单,误以为钱仍安全放在银行。在此期间,平安集团的周某从中获得了1200万元好处费,而平安信托却一直不知情。
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平安信托分五次将共计14.5亿资金转入农行山海分理处账户。但在第三笔款项到期后,由于对方无法及时偿还,平安信托人员前往农行,才发现存单竟是伪造,这一骗局东窗事发。
平安信托“日聚金1号”产品资金被内部员工套取,目前仍有6.84亿元本金未能归还,案件在河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平安信托这一项目的资金在开设账户、领取存单、办理解付手续等多环节时均存在违规之处,平安信托在第三笔款项无法凑齐时才交由司法处理,反映其内审监督机制失灵,内部监管存在较大漏洞。
具体来看,这些款项来源于平安信托当时的一款理财产品“日聚金1号”,这也正是平安信托典型的资金池产品。2014年,监管层下发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但平安信托之后还是因资金池业务投向不合规等问题受到处罚。
平安信托对《投资时报》记者表示,目前该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具体细节和责任认定,有待法院最终判决。平安信托同时指出,“日聚金1号”产品已到期并顺利完成兑付。
“日聚金1号”合同显示,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平安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诺回购的信托收益权、银行存款以及评级在AA级以上的银行间市场债券。
平安信托“日聚金跨市场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特征为每个工作日开放认购,当天起息,资金投向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银行间债券以及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起点500万元,投资期限1、2、3、4、6个月不等,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6%。当投资者需要判断产品性质时,这样短期的产品和不同的收益率,显然和其他类型的信托产品有着明显的不同。
据悉2015年12月7日,平安信托因“资金池业务投向不合规”,被深圳银监局处以980万元罚款;2016年1月22日,平安信托因“将信托财产的部分收益确认为子公司收入、账户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再次被深圳银监局处以1650万元罚款,两次合计罚款共2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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