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月25號,總理府發言人助理阿替喜上校透露:
內閣同意泰馬印3國峰會第10次經發聯合聲明草案;
總理府發言人助理還透露:總理巴育上將在2560年4月29號前往菲律賓參加IMT峰會;
至於上述聲明草案的主要內容則有:
(一)知悉過去泰馬印經發所取得的成績,特別是在經濟特區、旅遊合作、3國大學分校開發;
(二)確認彼此支持開發並堅持按照20年IMT-GT方案,減少差距,促進合作按照上述方案調動合適的資源。
泰國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逸25日向媒體確認,內閣已批准皇家海軍提出的價值135億泰銖(約27億人民幣)的預算,向中國購買一艘元級潛艇。
巴逸於本月18日向泰國內閣提交了購買潛艇的提案。
他表示,就泰國目前的情況,購買潛艇非常必要,這有助於保護泰國的海洋自然資源,同時發展泰國海軍軍力。
泰國國防部發言人表示,泰國皇家海軍計劃自2017年至2023年間,分3次採購3艘元級潛艇,交易總金額約為360億泰銖。
巴逸已指示泰國海軍司令盡快與中國指定製造商敲定第一艘潛艇的採購合同。
副揆兼防長巴逸上將及副揆威沙努.渠岩說,至於泰國購買中國的潛水艇,這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的購買十一年分期付款。
這是(YUAN)級的潛水艇。
在內閣會議之前,副揆兼長巴逸上將已作此披露。
巴逸上將說,這種潛水艇,是品質良好,能從潛水艇發射飛彈,三艘為額360億銖。
報導說,由於這是國家安全機密,當局不能公開更多的細節,他說,一切有「透明性。」
事關軍事機密,不能公開。
這種潛水艇能潛又海底為期廿一天之久,才露出海面。
(另訊)與此同時,國安院前院長諾帕隆說,泰國根本沒有這必要來購潛水遊。
如果要購潛水艇,最好是小型的潛水艇,不應是大型的潛艇。
4月25號,在官邸內閣秘書表示:內閣4月18號作決議從中國採購潛水艇的事之所以沒有向外公佈,則是因為是秘密;其實有的與民眾無關的事,是否發佈新聞取決於內閣發言人;其他公佈的秘密,則要取決於何事及發言人的決定;一般有關安全的事是不會公佈的,否則怎麼能叫做秘密呢!有關安全的事有好些方面,不僅是購買武器而已;有的不會向公務員公佈,只向有關換單位通告;
在被問及不公開難道不違反資訊法嗎?內閣秘書表示:內閣秘書處沒有權力發佈新聞,除非是屬於自己單位之事;但是資訊法有例外,有的事可給資料有的不能夠,其中有秘密的、安全的、個人的,不是 一切都可公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巴育將出席泰馬印尼三國峰會 內閣批准購買中國元級潛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