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药部(KFDA)近日发布2017-114号公告,修订进口水产品检验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水产品出口企业要严格按韩国新规要求强化过程控制,落实良好操作规范,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和卫生等方面条件,确保我市输韩国水产贸易健康发展。
韩国2017-114号公告此次修改内容包括:简化进口水产品检验程序,省略部分进口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修订含水产品方便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加强对已注册的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根据国内外水产品养殖用药情况,调整进口水产品检验的农残项目;调整对进口水产品进行麻痹毒素和放射性检查的水产品品种。
韩国是我国水产品等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之一,目前我国已成为韩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一方面企业要严格按韩国新规要求强化过程控制,落实良好操作规范,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和卫生等方面条件,完善养殖企业备案制度,探索符合韩方要求的水产品全过程监控体系,狠抓源头和关键节点管理;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有条件的应建立农药残留检测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全面提升实验室技术检测能力。此外,业内应树立研制和推广可替代的无毒高效用药的共识,助力水产品出口进入良性增长轨道。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出口韩国水产品有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