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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为的类型影响婚姻关系

    性行为不仅是肉体上的欢愉,它还是表达自身性格特征的一条基本途径。最近,美国性学家就归纳了一系列性学和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总结了人的七种不同性行为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北京阳光惠心家庭教育顾问有限公司心理咨询师宋玉梅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夫妻间对性行为的态度,房事时如何动作,如何反应,如何体验等,都反映了彼此如何看待自身和配偶。弄清楚你属于哪种“性”格,对于改善婚姻关系,提高性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宋玉梅以女性为例,详细解读了这些“性”格的特征。
  控制者(领导者)
  案例:对生活中的其他事情,张小姐不在乎由丈夫发号施令,但在房事上,一定要她说了算:她发起,她指挥如何动作。
  宋玉梅解释,控制与被控制,或领导与被领导,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体现,性只是其中一种表现。只在性生活时“发号施令”,说明女性把“控制”性生活作为其他生活、工作中“被控制”的平衡点。而那些无论何事都喜欢“控制”的女性要注意,凡事都主宰,久而久之会让对方感到受压迫,并且会剥夺对方作为主动者所能体验到的欢乐。建议这类女性,让丈夫时不时主宰床笫,可使双方都体验到主宰与被主宰的乐趣。

性行为的类型影响婚姻关系

  执行者(被领导者)
  案例:小雪在性生活上,唯丈夫之命是从。丈夫说行房,不管她心中有何打算,都会欣然允诺。丈夫说要试一种新姿势,即使她心里不愿意,也会放下己见,配合丈夫。
  人人都有控制别人或被别人控制的需要,家庭生活中,有些女性甘愿作为被主宰者。但要提醒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她们总愿意被“控制”。取悦对方不代表必须压抑自己,一旦出现不良情绪,这类女性应适当对他说“不”。
  心灵至上者
  案例:小梅觉得,性爱主要是爱情的一种表达,她很难想象去接受婚姻之外的性行为,甚至认为,即使在和丈夫做爱时幻想别的男人,也是一种背叛。
  这类人在内心强烈渴望着柔情蜜意的性爱。如果感到丈夫仅把性爱当作身体的接触和动作,会感到懊丧。对于心灵至上的女性,宋玉梅建议,她们应该知道,人类就是“神”与“动物”的结合体,性生活本身就有以生物学为基础的本能需求。她们应该接纳配偶有时会仅仅出于身体需要而过性生活,这是人们追逐快乐的表现。
  实用主义者
  案例:李小姐的丈夫一有机会就要和她过性生活,可是,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他们很难找到不被打断的私人时间。李小姐心里非常希望丈夫能速战速决,“我根本不在乎自己有没有性高潮,有时只是想和他有肉体接触而已。”
  不可否认,很多女性会只满足于身体上的亲密,而忽视了情感上的交融。但这往往是一种特殊阶段内的表现,例如生活繁琐、工作繁忙让夫妻没时间去多想“爱的真谛”。宋玉梅说,夫妻应该抽时间进行一次能兼容两种意义的性爱,或在一次充分的性爱后,享受几次早晨或其他时间的“性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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