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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改委称: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有企业”系失实报道

香港中通社11月25日报道,25日有中国媒体报道称,“发改委官员表示今后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有企业”,引起广泛关注。该媒体当天下午发布“更正声明”,称该报道为失实报道。

  《新京报》在25日上午的报道中称,“今天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连维良明确表示,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不仅仅是民资,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他称,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提升国企竞争力”。

  25日下午,《新京报》发布“更正声明”表示,因记者个人理解错误,“发改委: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为失实报道,特此更正,幷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该媒体后续更正报道为:在25日上午国新办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有记者提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回应说,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了三个“允许”和三个“鼓励”: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三个“鼓励”: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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