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蕴
一、五蕴:
我们念佛经时,经常听到五蕴,《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上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所谓“蕴”译自(Skanbha),旧译阴或众。意义是积聚,五蕴既是五种聚合。所谓:
(一)、色蕴:即物质的积聚。色蕴包含内色与外色。内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我们所依靠生活的根身(身躯);外色就是:色、声、香、味、触--五境:所知的外境,这些都包含在五蕴之中。
(二)、受蕴既是领取纳受之意。对于顺境与逆境的领纳感受,它可分为身受和心受。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它有苦、乐、舍(不苦不乐)三种感受;心受由意根所引起,有忧、喜。固受有苦、乐、舍、忧、喜五种性质。
(三)、想蕴:心于所知境执取形象。既是看、听、接触东西时,会认定所对的境有一定的相貌,然后为它安立名称,生起认识的心理。
(四)、行蕴:“行”是造作之义,行蕴是驱使心造作诸业,所造作的行为有善、恶、无记三种心理,称为心所生法,又称为心所。(五)、识蕴:佛教对识蕴的解说有大、小乘的区别,在此依据大乘的分类来解说:识蕴分为八识,它又可分为三种类:一者为心,它集起诸法,并能生起种种的法,此既是指第八识--阿赖耶识。二者为意,它恒思量我--末那识。既是我们有一种心念,它一直执著有一个“我”,称为意。三者为识,既是了别外境;能够知觉外面境界的心,称为识。有时候,心、意、识总称为心,也称为识蕴;识能够知道外境,所以是能知的心,因为由它带动其他的心念,以它为主,故称为心王,随它而生起的心念称为心所。
五蕴包含了色、受、想、行、识这五种类的法,各个合为一集,都是因缘和合的,它们相续不断的生灭,故五蕴的意思是五种不同的聚合。五蕴也被翻译为五众或五阴。“五众”是五种众多的法聚合在一起;“五阴”是五种法遮盖住我们的智慧之意。佛陀为利根的众生说五蕴;智慧比较差的众生,佛陀则为他们演说十二处、十八界。
二、众生的意义:
五蕴组成生命的自体,世间有很多的生命在活动,佛教把这些生命分为无情生命和有情生命两种。
(一)、无情生命:有生理现象,没有精神活动,也没有我执,称为无情生命。好像植物、依靠我们的身体生活的细胞等,都是无情生命。
(二)、有情生命:有生理活动,也有精神活动,并且执著我、爱我、爱他所执著的我,这样的有情生命才有资格称为有情众生。
佛陀说众生是由名、色组成的聚合,这个名色略分为五种类聚--五蕴。
(1)、名:我们的精神活动,不可见,但知道它的存在,唯有名字,故称之为名。此名既是我们的心,它又可分为心、意、识或八识。
(2)、色:生理的活动,它有色相可见,是属于物质的。在五蕴中的色主要是指我们的身体--身根。故名色是心法和色法,心和色组成我们的身体和精神活动。
三、五蕴简表:
〔色--色法------物质的活动〔受〕五蕴:-〔想〕--心所法〕〔行〕〕-精神的活动〔识-----心王〕
四、详谈五蕴:
(一)、色蕴:
色蕴的意义:色是有质碍,占有一定的空间,久后会变坏。色所指的是一切物质,以及一切物质的活动现象。比如:矿物是物质,它肯定是属于色蕴;但是声音,并非物质,是物质所震动的现象,故它也属于色蕴。
古代印度人把世间的物质,分为四种性质称为四大。色是由四大种造,一切物质皆具四大种。所谓四大既是:一者、地大--坚硬性之元素;二者、水大--流动潮湿性之元素;三者、火大--热暖性之元素;四者、风大--轻浮流动性之元素。以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此四大是指物质的三态以及热的能量:地大--物质的固态;水大--物质的液态;火大--热的能量;风大--物质的气态。故四大并非指地、水、火、风,它是指物质的四种性质,只是用地、水、火、风做代表罢了。经纶上说每一种物体都具有四大,比如说海水,它具有水大多,地大、火大、风大少。如果海水加热,它的火大就增加了。又比如说一块石头,它的地大多,水大、火大、风大少。如果石头冷的话,火大少;石头热的话,火大就多。
佛教对物质的分类比较注重直觉的分析,既是我们的感官接触物质时,直接的了解它,并非像研究物理、化学那样,用各种仪器来研究,发现、明白里面包含何种元素,佛教对这些不太注重。它着重于指导我们认识物质和心之间的关系,所以佛教是以物质的活动与精神的活动,在心与境的互相作用上,作了一个很特别的分类方法,既是将色法分为内色和外色,内色有眼、耳、鼻、舌、身五种;外色有色、声、香、味、触五种,合称为五双色。
内色外色产生的知觉眼根-----色尘-----眼睛看到颜色耳根-----生尘-----耳朵听到声音鼻根-----香尘-----鼻子嗅到香味舌根-----味尘-----舌头舔到味道身根-----触尘-----身体接触到东西
谈到五双色,那就要讲到“根”,我们经常说六根清净,六根不净,那六根是指什么呢?眼、耳、鼻、舌、身、意称为六根。六根所对的境称为六尘,既是色、声、香、味、触、法。其中意根和法尘的一部分是属于心法,既是法尘可分为两部分:一者、心法;二者、色法--法处所摄色。佛法中把物质(色法)分为五双色和发处所摄色,共十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