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目前采用六级关税系统,该系统根据增值部分累计征收。六级分别为:
1.对绝大多数工业原材料和必需品,如医疗设备征收零关税;
2.对一些有选择的原材料、电子零配件以及用于国际运输的交通工具征收1%的关税;
3.对初级和资本物质征收5%的关税;
4.对中间产品征收10%的关税;对成品征收20%的关税;
5.对需要保护的特殊商品征收30%的关税;
6.但是现在仍然对为数不少的进口商品征收超过30%的关税。如摩托车进口关税超过80%,大米52%,奶制品216%。
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1993年起,泰国海关还向进口货物征收7%的增值税。对于医疗用机器、电气装置和其它用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产品的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泰国的多数关税是从价税,而价格则采用到岸价。当采用从量税时,关税是根据重量、体积或单位来计算的。一些产品既有从量税率,又有从价税率。当某种产品这两种关税率都有时,以较高关税率为准。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泰国海关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1.应用从价税率;
2.应用从量税率或从价税率,以较大者为准;
3.只征收从量税率。泰国海关估价依据是进口货物在开放市场上销售的真正市场价。货物的真正市场价定义为:相同种类、相同质量的货物在无损耗、无任何扣除的情况下,在进出口时间和地点所卖得的总现金价。实际上,泰国海关已经建立了海关估价程序以供海关关员参照执行。
具体商品品种的关税税率,可通过泰国海关署的网址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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