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贪官拥有情妇,情妇被抓后供出贪腐证据,已成为常态。但昨天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的广州市卫生局前副局长邱春雷,曾因情妇先被抓,吓得写下遗书。
南方都市报今天报道,今年51岁的邱春雷,曾在2003年到2011年间先后担任广州各医疗卫生单位主管,最后官至卫生局副局长。
经调查,邱春雷2005年认识从事医疗设备销售生意的曹淑君,双方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一星期有4、5天在曹淑君那里吃饭,一下班就有车将他接到曹淑君住处」 。
判决书说,邱春雷之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情妇曹淑君销售医疗设备,让曹淑君搭上广州市多个区卫生局「一把手」(主管)的关系,屡屡抢得基层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标案,多年间获利共计人民币4500多万元。
判决书指出,曹淑君除向部分广州区卫生系统官员行贿外,也和邱春雷约定利益分成方案,把销售利润的60%分给邱春雷。报道指出,曹淑君于2013年率先遭中共纪检部门调查,邱春雷获悉后,担心曹淑君可能供出上述不法,吓得写下遗书。
曹淑君被调查后,果然供出她与邱春雷间的交易与关系,并称先后给了邱春雷510万元,但法院根据证据,最终认定曹淑君向邱春雷行贿金额为410万元。
此外,法院也认定邱春雷曾帮助一名亲戚小孩进入某医院工作,收受亲戚「感谢费」5万元。
最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认定邱春雷受贿罪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但邱春雷否认受贿,表示还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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