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驾警车撞宾利一事,已被警方认定“肇事逃逸”,其被罚款1万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
深圳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发现,钟宇军身穿便服驾警车肇事,事后立即“逃进”了森林公安分局,向媒体撒谎“(车)不是我开的”,肇事逃逸近17个小时才归案。
四日来,深圳警方针对此事多次对外进行通报,但诸多悬疑始终未解:是否存在警车私用,肇事后为何要逃逸,是否存在醉驾(酒驾),是否受到他人庇护,为何能“成功”逃逸近17个小时,归案是否属自首?
该事的关键点在于:钟宇军是否存在醉驾(酒驾)?这直接决定事件的性质,到底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果存在醉驾(酒驾),钟宇军将需承担刑责并可能承担或超20万的赔偿;如果不存在醉驾(酒驾),其只承担行政处罚,无需承担刑责。
肇事现场 网络图片
撞毁宾利车后,副局长“逃进”森林公安分局
4月20日晚,深圳福田区梅岗路,一辆警车撞向停在路边的宾利车,两车损毁严重。
目击者薛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地点位于梅岗路上园林宿舍门口,目测距离森林公安分局百米左右(官方通报“300米左右”)。
有目击者称警车撞宾利后,警车司机马上逃逸。
来自《南方都市报》报道:据目击者介绍,警车撞上宾利车后,警车司机还试图往后倒挡,但又撞了一次,车头开始冒烟,开不动了;随即,肇事司机下车迅速逃离现场;一名目击者称,他看到肇事司机逃进了附近的森林公安分局。
深圳警方通报称:肇事司机是深圳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其于事故发生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用餐后,于19时44分许从单位驾驶一辆警车离开单位,随即1分钟左右,警车碰撞停放在路边的宾利车;事故发生后,钟宇军离开现场在本单位保安搀扶下回到单位。
深圳警方是这样描述处警过程的:接到报警后,办案人员于20时18分到达事故现场,随后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办案人员经对涉事警车信息查询,确定车属森林公安分局,随即前往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办案人员至21日1时许,经视频录像等资料确认涉嫌肇事逃逸的警车驾驶员为钟宇军(男,48岁)后,立即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积极追查钟宇军的去向,同时通报森林公安分局协助追查。
肇事警车 网络图片
为何17个小时后才归案?
深圳警方通报:经交警部门办案人员追查,钟宇军于4月21日12时40分许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办案人员投案;此时距事故发生已接近17个小时。
那么,钟宇军在肇事逃逸的17个小时里,都去了哪里?为何能“成功”逃逸这么久?
钟宇军曾告诉媒体记者,事故发生后,他受了伤,他回到附近的森林公安分局,随后又到医院“疗伤”,并通知了自己的律师到现场处理。
就此,深圳警方称,事故发生后,钟宇军离开现场在本单位保安搀扶下回到单位,并于10分钟后再次搭乘的士离开单位;当晚21时许,钟宇军再次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单位领导报告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随后21时40分许又再次离开单位,失去联系。
对照深圳警方的通报,澎湃新闻发现了一个疑点:办案人员确定肇事车属森林公安分局,随即前往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警方直至21日1时许,经视频录像等资料确认涉嫌肇事逃逸的警车驾驶员为钟宇军;20日21时许,钟宇军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单位领导报告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问题来了:深圳森林公安分局的领导早在20日21时就已知晓是钟宇军肇事;那么,为何办案人员(交警)直到4小时后才通过技术手段确认是钟宇军?
依据深圳警方的通报,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事发当晚,钟宇军向单位领导报告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随后21时40分许又再次离开单位,失去联系。
森林公安分局明知钟宇军是肇事者,为何允许他“离开单位”,导致其“失去联系”?这期间,知情的森林公安分局领导有无劝告、阻止,有无及时向办案人员通知这一情况?
更讽刺的是,现有信息显示:目击者和媒体记者比办案人员至少提前3个小时锁定了肇事逃逸的钟宇军。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事发当晚就有现场目击者确认肇事警车的驾驶者是深圳森林公安分局一名钟姓副局长;20日22时许,南都记者曾致电钟宇军……
被撞宾利 网络图片
一桌警察都“未留意”副局长有无饮酒?
如今,钟宇军选择肇事逃逸的原因依旧不明。但其成功逃逸17个小时才归案的“效果”,却已明朗。
深圳警方通报:钟宇军到案后,办案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零;随即办案人员将钟宇军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将血样送检,检验结果为血液中未检出酒精。
深圳警方在通报中特意说明:(对钟宇军进行)呼气检测及抽取血样均进行录像取证。
据《南方都市报》,4月20日晚,现场围观者称肇事司机(钟宇军)身上可以闻到一股酒味,怀疑是醉酒驾车。
就此,上海某三甲医院一副主任医师告诉澎湃新闻,事发时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与事发后17个小时再检测,数据可能迥异,而所测数据的不同主要取决于饮酒者本身体质对酒精吸收程度的不同,有的人对于酒精吸收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则相反;但酒后17个小时的血液酒精含量肯定会大大降低,“这么说吧,十余小时后的检测数据,有可能醉驾变成酒驾,甚至都构不成酒驾”。
深圳警方通报称,钟宇军于事发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席间提供有酒用于饮用。
钟宇军自称用餐期间未饮酒。通报称:办案人员对当晚与钟宇军一同用餐的单位同事分别进行询问,均称在吃饭期间未留意到其有没有饮酒;对当晚事故发生后搀扶其回到单位的保安进行询问,保安称未闻到酒味。
不过,深圳警方在通报中,没有交代当晚与钟宇军一起聚餐的单位同事一共有多少人,具体是谁。
据此,有网友提出了质疑:身为执法人员(警察),记忆力竟如此脆弱,令人生疑;同一桌就餐的人全都“未留意”副局长有没有喝酒,让人难以理解。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周立太律师对澎湃新闻称,与钟宇军一同就餐人员陈述的真实性无法考证,更值得怀疑。
也许是意识到个中蹊跷或尚难形成较肯定的调查结论,深圳警方在通报中强调:钟宇军事发当晚是否饮酒,仍在调查;如查实钟宇军有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追加处罚。
副局长的谎言该怎么处理?
有律师指出,撞车事件中,肇事司机还拥有警务人员身份,需追加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南方都市报》报道:20日22时许,记者致电钟宇军,得知记者身份后,钟宇军称:今晚的车不是我开的,是钟小小(音),我已经回老家了。
然而,其谎言很快被深圳警方戳穿。21日13时,警方确认涉嫌肇事逃逸的就是钟宇军。
21日14时左右,该媒体记者再度与钟宇军取得联系。这一次,钟承认是他驾警车撞上了宾利车,但否认酒驾、逃逸。
钟宇军称:当时在单位吃完饭,感觉不太舒服,准备出去买药,因为自己开的车打不着火,于是开了一警用车,想着出去买完药就回来;因为我在自己车上戴的是近视和闪光的眼镜,但是警车上没有,所以没有看到停在路边的宾利车,不小心就撞上了。
目击者描述,钟宇军驾警车肇事时身穿便装。就此,深圳警方确认其为“着便装”驾警车。
然而,我国《警车管理规定》规定人民警察驾驶警车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显然,副局长钟宇军着便装驾警车,已属违规。
深圳警方通报称:目前,交警部门仍对钟宇军交待的情况及离开单位后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起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对钟宇军是否警车私用,以及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由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周立太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该事件疑点的背后,可能存在庇护、渎职等违法行为。不过,深圳官方没有明确,是否会对该案中可能存在的涉嫌包庇、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ㄕ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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