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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辉狱中检举供电公司副总索贿200万 被告认罪

东莞太子酒店董事长梁耀辉涉嫌组织卖淫的案件还未裁决,正被刑拘的他检举东莞黄江供电公司原副经理黄耀平受贿。

太子辉狱中检举供电公司副总索贿200万 被告认罪

警方去年捣破太子酒店涉嫌卖淫活动一幕。
东莞太子酒店董事长梁耀辉涉嫌组织卖淫的案件还未裁决,正被刑拘的他检举东莞黄江供电公司原副经理黄耀平受贿,包括协助梁耀辉的太子酒店少缴7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电费,以及离任后向梁耀辉索贿200万元。有关案件昨日(8月19日)在东莞开审,黄耀平当庭认罪,案件择期宣判。
今年5月,梁耀辉等太子酒店的47名员工,因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和毁灭证据罪被推上法庭,梁耀辉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但他拒绝认罪。目前此案仍未有裁决。
《南方都市报》报道,梁耀辉在被捕之后,检举东莞黄江供电公司原副经理黄耀平,检举内容包括梁耀辉在1995年成立太子酒店时,需要报装两台400K VA变压器,并按照商业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
但梁耀辉却找到了黄耀平,后者协助其以居民用电类别报装了变压器,以居民用电电价缴纳电费,让太子酒店在1996年至2004年内少交了700多万元电费。
不过辩方律师指出,黄耀平在整个过程中只参与了两个环节,没有能力帮梁耀辉完成整个报装过程,认为他在本案所起作用非常次要和有限。此外,起诉书中说案件给国家造成电费损失700多万元,这个数字没有找相关部门鉴定,因此并不清晰。
但公诉人却认为,黄耀平指挥手下制造虚假申请表,向上级隐瞒实情,有证据和证人证词显示,他主导了太子酒店违规用电、安装和使用的全过程。至于电费核算方面,公诉方认为供电部门提供的数据是具有效力的。
另一项检举内容是在2002年,当时已经离任黄江供电公司副经理1年多的黄耀平,以借钱名义向梁耀辉索贿200万元人民币。梁耀辉之后给了黄耀平156万港元,表示以当时黑市汇率标准,已经相当于200万元人民币。
检方查明,梁耀辉将这笔款项存进了一个存折,并把存折给了黄耀平,黄耀平则多次取出存折里的钱用于日常支出。
检方认为,黄耀平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今年7月16日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但辩方认为,送钱是发生在黄耀平离职过后,主观上没有以权谋私的恶念,是做生意遇到麻烦,找梁耀辉借钱解决,因此不该认定156万纯粹是受贿款,部分应属借款。
但公诉方表示,梁耀辉在检举中提到对黄耀平索贿很反感,表示当时自己完全可以不给,但对方一直索要,称要借200万人民币。借钱只是名义,黄耀平借钱时还提到自己帮助太子酒店办理违规用电,黄耀平从来也没有还钱的迹象。黄耀平也承认156万港元全部用于自己挥霍。
至于辩方提出部分是借款,公诉人反问究竟多少是借款、多少是贿赂,辩方律师却无法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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