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州市从化区的肖氏、凌氏、王氏三个家族近1800人,在去年清明扫墓的时候都遇到了一件很让他们愤怒的事情——自己家族有着几年到几百年历史的祖坟被挖得面目全非,墓碑和遗骸消失,竖上了写有别人名字的墓碑。经多方了解和警方调查才发现:原来是一名男子觉得自己太命苦,想要借助别人家的好风水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就将三个他认为没有主人的坟墓改成了自己和母亲的墓地。后由于三个家族的人接连报案,该男子被警方抓获。2015年11月19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该男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肖氏百年祖坟被改姓刘,祖先墓碑遗骨不见踪影
2015年4月15日,肖某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当天早上和族人一起到位于广州市从化区的某地祭祖,当他们来到现场的时候发现——古墓已经面目全非,变成了一个“刘府李氏”的坟墓。而他们祖先的墓碑和遗骨都不见踪迹。肖某说,坟墓是清朝乾隆年间修建的,至今有200多年的历史,祖先共有1600余名后人,每年肖氏宗族都会派代表前来祭祖。到派出所报案后,为了寻找自己祖先的墓碑和遗骨,肖某及家人在派出所干警的见证下,将新立的墓碑撬开,将墓挖开,可是并未找到自己祖先的遗骨和旧的墓碑。
2015年4月21日,凌某也匆忙赶到派出所报案,说2015年1月2日,他们发现自己家族占地100多平方米的祖坟被人重修,还立有一块写有“刘府大人之墓”的墓碑。他们见状就拆除了墓碑,恢复了祖坟的原貌。为了不让别人再动自己先人的坟墓,他还在墓地旁竖了一块木牌,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希望动他们墓地的人能和他联系。谁知2015年4月19日他们再去扫墓的时候,发现祖坟又被改变,又竖上了和之前同样的墓碑,先人的骸骨和墓碑不知去向,而他们为了好意提醒立的木牌上还被人写了很多辱骂性的话。
在肖某祖坟所在地附近,还有王某父亲的坟墓。2015年4月19日,王某前去祭拜自己的父亲,可是到达现场后,发现其父亲的坟墓被人用水泥埋了,完全找不到原有的坟墓。而在同一个地方,被一个刘姓人的坟墓覆盖,于是王某也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快速破案,挖墓人笃信风水只因想转运
在警方和三个家族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4月20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而刘某破坏别人祖坟的原因,不是因为想盗取墓里的财物,而是觉得自己命不好,想为自己及家人找几个风水好的地方建墓地,从而为自己转运。
现年61岁的刘某是广州从化人,1993年,刘某跟着一位风水先生学习看风水,1996年,他的母亲、妻子相继死亡,懂得风水知识的刘某认为是家里风水不好才导致家人离去的,他认识的风水先生也说:“你这么穷,应该找个好的山坟,将你母亲、老婆埋进去,过个五、六年,你的日子就会好起来的。”刘某认为,祭拜别人风水好的坟墓可以改变自己的运气,于是就在广州市从化区的一个村子找到了一座风水不错的古墓,上面写着“凌府大人之墓”,于是从1997年开始,刘某每年清明都去这座古墓拜祭。谁知道,2012年和2013年,刘某看到有不认识的人也来拜祭这座古墓,心里觉得不服气,就于2014年11月左右请人将墓地重新修建,将旧的墓碑和墓里的骸骨放在一边,把自己母亲的骨灰放了进去。修好了母亲的墓之后,刘某认为母亲的坟墓右前方的风水也不错,虽然看到那个位置也有一座别人的坟墓,但刘某仍然用泥土、水泥将那座坟墓覆盖了一半,又修了一个自己的坟墓,以便自己去世后使用。
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刘某说,除了已经提到的两座坟墓之外,他还于2014年8、9月份将从化区另一座小山头上的一个墓地破坏,修建了另一个墓地,为了修这3个墓地,前前后后花了几万元人民币。
后人联名上书,痛陈挖坟者过错
在刘某被警方抓获后,肖氏和凌氏两个家族都向派出所提交了《申诉书》,痛陈刘某破坏他们祖坟所带来得不可挽回的损失。凌氏的申诉书中写道:“太公的后人大约有150人左右,每年都有50人前来祭拜,现在祖先的坟墓被完全毁坏,不仅破坏了族人的风水,也是对自己祖先、族人的极大侮辱,现在族人整天都忧心忡忡,无心工作和学习。而重修祖坟,可能要耗费几万元人民币。”肖氏家族更是在《申诉书》中写道:“我们祖先的坟墓历经清朝、民国这些动荡战乱的年代尚且完好无损,现在是法治社会,怎么会出现这种随意践踏别人尊严的事情?”
刘某及家人:以为是无主墓才挖
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刘某称,是别人告诉他那些地方是十多年没人拜祭、被人丢弃的荒墓,于是才花了几万元进行修整的,墓中原来的石碑和遗骨,都被他安葬在了原墓所在位置的旁边。
由于肖某及其族人在寻找祖先墓碑及遗骨时,在派出所干警的见证下打开了刘某新建的坟墓,刘某的子女在给公安机关的《请求书》中说,肖某等人将刘某花几万修筑的新墓全部毁坏,还到派出所谎称父亲刘某故意毁坏了他们肖氏的宗墓,肖某等三人到派出所报案的事情不属实,真正毁坏财物的是肖某等三个报案人。
法院:刘某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从化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先后三次雇请他人到位于从化区的两座小山上,采取撬、挖等方式破坏上述地址中三处山坟的墓碑、墓石,并将挖到的骨灰盒放在一旁,使用水泥覆盖他人山坟并修建成自己的生人墓及其亡母的坟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最后,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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