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许,一头一米多高的鸵鸟出现在佛山乐从荷岳路小涌路段,迈开两条长腿肆无忌惮地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狂奔,速度之快让很多开在快车道上的小车也追不上,让路上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仿佛就像电影《老炮儿》中的画面出现在了现实中,司机们没有被这位“不速之客”吓到,反而拿出相机不断拍摄,一时间这只大鸵鸟刷爆了佛山市民的朋友圈。
据了解,昨天在路上奔跑的鸵鸟一共有两只,它们都是从北滘潭州会展中心附近一花场内跑出来的,时间约为早上8时45分。其中一只鸵鸟在路口发生交通意外,被一辆吊车撞翻在地死亡,地点离出逃的地方仅2公里。
另一只鸵鸟在逃至荷岳路荷村美丰新村路口时,被3名市民用电缆制服:一名男子用力掐住了它的脖子,另外两名男子抱住了它的两条腿。随后,民警与市民一起将这只鸵鸟抬上汽车送到大墩社区民警中队,而它被抓的地点离出逃的地方约6公里。但是不幸的是:这只鸵鸟在上午10点也被确认死亡,原因可能是市民抓捕不当导致。当地警官表示,鸵鸟确实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这3名市民的举动,无论动机如何,也不能认为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
昨天中午12时许,事主洪老伯(80岁,顺德人)到大墩社区民警中队说明情况:两只鸵鸟都是其在花场圈养的,2015年11月他从北滘镇的一个市场上买回了9只小鸵鸟,“买回来时大概是4斤重,每只650元。不料买回来不久,其中6只就陆续被偷走了,还有一只病死。”这最后两只是趁着他打开围栏准备喂食时跑出来的。”他还说,这些鸵鸟是可以吃的,但买鸵鸟的初衷是给老伴玩,好让她高兴:“当宠物养着玩”。洪老伯说:“刚买回来的时候,我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会抱抱它们,后来长大了就抱不动了。”
经农业部门与洪老伯双方协调,鸵鸟的尸体最终交由农业部门作无害化处理。昨日13时30分许,农业部门相关人员将鸵鸟尸体带走。
“路奔鸵鸟”一事引起顺德相关主管单位农业局的重视。昨天,该局工作人员马女士表示:在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中鸵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是濒危类的。也就是说饲养鸵鸟并不违法,但市民也不能随便饲养和买卖,都需要省农业厅发出相关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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