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成被公安部列为督捕的B级逃犯“黑桃A”。
抢劫嫌疑犯林锦成,27日在法院听判。此前林锦成被公安部列为督捕的B级逃犯“黑桃A”,他逃亡十多年后跳楼自杀,意外砸死路人又添“过失致人死亡”罪。广州中院一审判其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持枪抢劫,拒捕伤警又夺枪
1960年出生的林锦成系广州市人,1978年,他因犯盗窃行凶罪被广州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于1983年刑满释放。然而,1997年,他再次犯下重罪,随后在外潜逃17年。
1996年12月31日,当许多人正在欢度跨年夜时,林锦成正与同案人李冲在一起喝茶,谈话间,李冲告诉林锦成,汉某某欠了他十多万元赌债不肯还,希望林锦成带上手枪跟他一起抢劫对方,林锦成当时便一口答应了。
次年1月1日3时许,上述二人携带枪支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南海渔村附近伺机抢劫。当被害人汉某某在上述地址准备搭乘出租车离开时,林锦成和李冲立即冲上前采取持枪威胁的手段,抢走被害人汉某某的劳力士手表1只、爱立信388型移动电话1部、BB机1台、都彭圆珠笔1支、现金人民币5000余元。
两周后,林锦成和李冲在广州市荔湾区沙面某大排档吃宵夜,不料冤家路窄,正巧被汉某某碰见并报警。
据当时参加围捕的梁经栋警官回忆,到达沙面后,警方发现抢劫犯吃夜宵的档口仍有很多顾客。为了保障其他民众的安全,决定暂时在档口对面的草丛蹲守,让两名便衣民警到林锦成附近一桌监视,看看能否趁机制服他们。
梁警官说,林锦成当时很机警,看见有人蹲在草丛附近,马路上也变得安静,就赶快结账离开档口。这时,刚好有一辆出租车从白天鹅宾馆开过来,林锦成和李冲就马上拦下出租车跳了上去。
梁警官说,当时自己跑到出租车副驾驶座旁边时,林锦成已将车门关上。他便举枪对着林锦成,示意后者下车。谁知,林锦成在车内开枪,自己腹部中枪,他忍痛朝林锦成开了一枪,随后便晕过去了。
林锦成的同伙李冲在当时的枪战中被击毙。而林锦成则抢走梁警官配枪后逃离现场。
2014年12月4日,被送至医院救治的林锦成。
跳楼自杀未遂意外砸死路人
林锦成逃亡后,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他大部分时间以打散工维持生活,后来用“苏志斌”的名字藏匿在广州市白云区郊区做零售生意。由于生意不好加上逃亡期间精神压力过大,林锦成最终选择跳楼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14年12月4日,林锦成抱着必死的心态从广州市荔湾广场南塔5楼上纵身跃下,偏偏砸在了刚好路过的陈某身上,致使陈某死亡。而林锦成则被送至医院救治。在面对警方询问时,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犯罪事实。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林锦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抢夺枪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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