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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教(圣严法师)11

                                                                                    佛教崇拜神鬼吗

很明显的,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唯有崇拜佛、法、僧──三宝,绝不崇拜神鬼,但是,正信的佛教并不否认神鬼的存在,因为神鬼也是六道轮回的两大流类。所以,佛教所说的神不是神教所说的上帝,佛教所说的鬼,也不是神教所说的魔鬼。佛教所说的神也是凡界的众生,佛教所说的魔是在欲界的第六天,所以佛教的魔是魔、鬼是鬼。佛教的魔,也有四种:天魔、五蕴魔、烦恼魔、死魔,除了天魔,其余三魔也都出于各人自我的生理及心理。
  佛教的神,通常是在天与鬼之间,大福的鬼便是神,天的扈从往往是神。鬼有多财鬼、少财鬼、饿鬼,多财大福鬼,虽在鬼道,也享天福,民间一般所崇拜的神,多半就是大福的鬼。神有天神、空神、地神,又可分天神、畜神、鬼神,民间一般所崇拜的牛鬼蛇神、草木精灵、山川等神,多是地神、畜神和鬼神。在佛经中通常提到的是八部鬼神,那就是:天神、龙神、夜叉(飞空鬼)神、乾闼婆(天音乐)神、阿修罗(悲天)神、迦楼罗(金翅鸟)神、紧那罗(天歌唱)神、摩侯罗迦(大蟒)神。这八部鬼神,有善的也有恶的,善的通常是受佛教的感化而来为佛教作护法的。因此,正信的佛教徒,并不崇拜神鬼,仅对神鬼保持若干程度的礼遇,假如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崇拜了神鬼,在原则上是有罪的。同时,善神都会自动地护持皈依了三宝的人,故也不敢接受三宝弟子的崇拜;正因为有了善神的护持,恶神恶鬼也不敢作弄或侵犯已经皈依了三宝的佛教信徒。
  转载注:‘摩侯罗迦’的‘侯’应为左‘目’右‘侯’

                                                                                佛教徒相信祈祷的功能吗

      是的,佛教深信祈祷的功能。事实上,从灵验的程度及灵验的比例上考察,佛教远比其他神教的祈祷功能,更显著、更有力、更可靠。
  祈祷的原理,是以祈祷者的心力──由强烈的信念所产生的一种超自然的精神统一的定力,去感应被祈祷者(如诸佛菩萨)的大悲愿力,自己的定力与佛菩萨的愿力相应相接,便会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神力,那就是祈祷所得的经验或灵验。在大乘佛教的中国地区,祈祷观音菩萨的灵验,最为卓著。再说,一个虔敬的三宝弟子,本来就有善神的护持,只要信念坚强,若遇到特发的变故,虽不临时祈祷,也会逢凶化吉。因为祈祷的功能,是由坚强的信念中产生,所以,凡是信念坚强的人,也就等于时刻都在祈祷的功能之中。
  不过,佛教虽然深信祈祷的功能,但也并不强调祈祷的万能。比如佛教徒生了病,祈祷是要紧的,如果病人有自信的把握,能够凭他虔诚的祈祷,便可感应痊愈。所以,说法闻法也能医病(增一阿含卷六及杂阿含卷五等);如果病人没有自信和把握,也缺乏祈祷的经验(是指效验),那就应该延医诊治了,所以,虽在释迦世尊的当时,比丘们患了病,通常也多用医药治疗。(注四)
  因此,一般相信:佛法,主要是医众生生死的心病;医药,能治血肉之躯的身病。有了病痛,祈祷是应该的,诊疗也是必须的──这是正信佛教徒的见解。
  注四:‘佛如医王,能治一切诸烦恼病,能救一切生死大苦。’(华严经入法界品三十九之十六)

                                                                      佛教是主张焚烧纸库锡箔的吗

不,佛教中没有这一项迷信的规定。
  中国人用纸钱焚烧的习俗,是自汉朝以后开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屿说:‘汉以来,丧葬瘗钱,后世以纸寓钱为鬼事。’这是说从汉朝开始,人死之后,丧葬之时,要用钱币与死人同葬。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都以为人死之后便是鬼,所以说文解字也说‘人所归为鬼’,人死既为鬼,拟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间一样,只是阴阳两界不同而已,故以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钱,所以就用钱币殉葬。后来有人觉得用真的钱币太可惜了,便用纸来剪成钱的形状,以火烧了给鬼用。到近代,由于纸币的流通,‘冥国银行’的冥币,也大量发行了!(注五)
  这种低级的迷信,几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钱财、珠宝、布帛,乃至还有用人及畜生来殉葬的。
  至于用火焚烧,可能与拜火教有关,相信火神能将所烧的东西传达给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国民间,用纸钱、用锡箔,当做钱币、当做金银,又有用纸糊篾扎的家俱杂物房屋乃至现代的汽车飞机轮船等等,以为焚烧之后,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实上,佛教不以为人死之后即是鬼,做鬼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经过焚烧之后的纸库锡箔能够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亲属可以用布施、供佛、斋僧的功德,回向亡灵、超度亡灵。其他的一切,都是毫无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张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张人死之后,不可用贵重的棺木、不可穿高价的衣服、不可动用过多的人力与物力;应该换上日常所穿的干净旧衣服,将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给贫苦人家,如果有钱,应该多做布施贫穷及供奉三宝的功德。唯有如此,亡灵才能得到真正的益处。否则把好好的东西埋了烧了,那是最愚痴的行为,更不是一个正信佛教徒的作为。
  可惜的是,今日的许多僧尼,并不懂得这一层道理,甚至从大陆到了台湾的佛教徒,还发明了另一种叫做往生钱的纸钱,在一小张的黄纸上,用红浮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当做鬼用的钱了。其实诵咒的功效,与烧纸的作用,根本是两回事。如果根据佛经来说,印好的经是烧不得的,烧了是有罪的。
  再有,现时的僧尼们为人家诵经、拜忏、放口乃至打水陆,都要写文疏,宣读之后,即予焚化,这是学了符录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只们奏疏及化符驱鬼等的迷信,于佛教教理毫无根据。佛教一切都主张虔诚心的感应,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则的话,纵然焚化了千百张的字纸,又有什么用处?
  注五:参阅佛祖统纪卷三十三法门光显志‘寓钱’条(大正藏四十九册三二三页)。

                                                                         佛教深信因果定律的正确性吗

是的,佛教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确性,正像大家相信吃饭可使胃囊满足那样的正确。
  一般人怀疑因果律的可靠性,是因为仅仅站在当下一生的立足点上,来看善恶报应的不公平:有人吃苦行善一辈子,不但没有好报,甚至还不得好死!有人贪赃枉法、为非作歹,却在法律的漏洞里逍遥自在,福寿双全。
  其实,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人,除了现在一生,已有过去的无量数生,尚有未来的无量数生,现在这一生,若将过去及未来的生命之流连贯起来看,实在还不及石火光影那样的短促渺小。善恶因果是贯通了三世渐次受报的,业力的大小轻重,便决定了受报的先后等次。今生的修善作恶,未必即生受报;今生的祸福苦乐,未必是由于即生的因素;今生多半的遭遇,是由于往世业力的果报;今生的所作所为,多半尚待到后世感报。若把三世看通了,心里也就平服了。
  再说,佛教所讲的因果律,也不是像一般人所误解的宿命论或定命论。佛教相信,唯有重大的业力不能转变而被称为定业之外,人是可以凭后天的努力而来改善先天的业因的。比如前世只造了穷人的业因,今世果然也感生为穷人的业果,但是,生为穷人不要紧,只要自己肯努力,穷困的生活环境是可以改造的。这是将过去的因加上现生的因,综合起来,就是当下的果。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是宿命论也不是定命论,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论。佛教如果落于宿命论或定命论的泥沼,众生成佛的理论,也就不能成立,既然一切命运都是前世决定了的,人生的修善,岂不等于白费?
  可见,佛教的因果定律,也是不离缘生法则的。从过去世的业因到现在世的业果,中间尚须加入许多的外缘,方能成为业果的事实,这些外缘,就是现世的努力与懈怠、作善与作恶。正像一杯糖水的本质是甜的,假若加入了柠檬或咖啡,便会改变那杯糖水的味道一样。
  总之,佛教的因果律是贯通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而又连结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现世承受先世的业因,成为现世的业果,现世的行为造作,既然即是后世的业因,也可加入先世的业因,成为现世的业果。
  因果的道理听来简单,说来并不简单。佛教,就是这么一个看似简单而实际并不简单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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