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七逆罪不是人人可犯得到的。生在佛灭之后无从出佛身血,除了受过沙弥戒以上的出家人,没有和尚可杀(但在印度外道也有和尚、和尚尼);从未归依佛教的俗人,没有阇梨可杀,在家人不够资格破僧.除了比丘,无人能破***僧,比丘尼只能破羯磨僧,不能破***僧。杀圣人的机会很不容易。今世是主要的是杀父杀母的二逆,出家人则加上杀和尚与阇梨,成为四逆,乃属主要。但为遵制,问时仍应七逆并问。
至于犯了十重戒,能不能再行受戒,据义寂法师的戒疏,共有四种不同的说法:
一、十重之中的前四条是根本性罪,破则如犯七逆,悔与不悔,现身皆不得戒,其余六条,若能悔过,便不障戒。
二、如梵網轻戒四十条中说:“若犯十(重)戒者,应教忏悔”,“乃至一年,要具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具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灭罪之后,可以重受。
三、犯前四重,悔过须见好相.便得再受,不见好相者,不得再受:犯后六重,即使不悔,仍可重受而再得戒。
四、犯十重者,不悔皆是戒障,悔则皆得再受。
但在璎珞经中却说:“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这是说:犯了十重是没有悔过之法的,但却犯戒失戒,仍可于失戒之后,重新受戒。
至于报障;在受戒法中,也未列入遮难项下。同时,璎珞经说:“六道众生受得戒,但解语,得戒不失。”梵網经也说:“畜生,乃至变化人,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这是说:但能听懂法师说法的语言意思者,一切众主,皆可受戒得戒。实际上,就在“解法师语”一个问题上难倒了许多的众生,由于业报而堕地狱饿鬼道中的众生,接受痛苦还来不及,自难有听法的机会和能力,至于畜生利根而解语者,不是没有,但总稀少有限,北洲的人,根本不信佛法;我们这个世界的人类之中,也有许多不敢信佛或不愿信佛的人。这都属于与生俱来的果报障碍。然而,畜生中有解语的众生.地狱中有罪轻的众生,鬼道中也有有福的众主,这些众生,都是能够受菩萨戒的,所以报障一门,对于受菩萨戒来说,也不是决定不能得戒的。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这是戒障的一门。
“障戒之恶”,如同抗药性极强的病菌,若有此类病菌存在于人体之内,吃药进补,都是无法生效无法受补的。七逆罪的性质,大概可用今日医药界最感头痛的癌菌来相比吧?
现在再将求受菩萨戒的主要条件列表如下:
|—菩萨种姓——|
|—要有感戒之善—| |—若无不得戒—|
| |—发菩提心——| |
条件–| |—烦恼障 ————不定不得戒—|
| |—七逆—决定不得戒—|—得戒与否
|—要无障戒之恶—|—业障—| |
| |—十重—悔或右得戒—|
|—报障————— 不定不得戒—|
第三节 菩萨戒的师资问题
因为菩萨戒本有好多种,所以,师资的问题也各有不同。其中以璎珞经的要求最宽:“其师者,夫妇六亲.得互为师授。”也就是说;凡是受了菩萨戒的人,不论僧俗,即使在自家的夫妻及六亲之间,也可以互相授受菩萨戒法。然据义寂法师的解释,则说:“在家戒或可如经,出家五众,必须具德。”
优婆塞戒经的要求很严:“满六月日,亲近出家智者,智者复应至心观其身四威仪(行、住、坐、卧),若知是人,能如教作,过六月巳,和合僧众,满二十人,作白羯磨。”才能为授大乘五戒及六重二十八轻的菩萨戒。
罗什所传的梵網授法则说,为师必是出家菩萨,具足五德:
一、坚持净戒。
二、(戒)年满十腊。
三、善解律藏。
四、妙通禅思。
五、慧藏穷玄。
又说另有四德者:
一、同法菩萨——表示不是学小乘者。
二、已发大愿——表示不是未发菩提心者。
三、有智有力——表示对于经律的文义,能解能持者。
四、于语表义,能授能开——表示能以言语明辨,说法授人,使人心开而会解者。
在地持经中,则说:必须戒德严明,善解三藏,堪能使他发起敬信之心者,方可向其求受菩萨戒。
在善戒经中则更有细密的要求:“若不信者,不应从受,悭者,贪者,不知足者,破戒、污戒、不敬重戒、喜贪瞋者,无忍辱者,不能为他遮罪咎者,懈怠、懒惰、贪受世乐、乐说性事、乃至不能一念之顷念于三宝,疑网、痴闇、不能读诵菩萨法藏、菩萨摩夷及生诽谤,如是之人,不应从受。”
以此可见,要做一个如法的菩萨戒师,实在很不容易!
至于作为一个菩萨法师的态度,在梵網经中,尚有要求:
一、轻戒二十二条:“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与国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藏,轻心、恶心、慢心,不一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二、轻戒四十条:“与人受戒时,不得揀择,一切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无根(没有生殖器者)、黄门(性器官男女难辨或丧失功能者)、奴婢、一切鬼神,尽得受戒。”
三、轻戒四十—条:“教诫师于是(菩萨戒)法中,一一好解。若不解大乘经律(的)若轻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义谛、习种性、长养性、不可坏性、道种性、正法性,其中多少,观行出入,十禅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而为利养故.为名闻故.恶求多求,贪利弟子,而诈现解一切经律;为供养故,是自欺诈,亦欺诈他人。故与人授戒者,犯轻垢罪。”
四、轻戒四十六:“法师比丘不得站立为四众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座,香华供养,四众听者不坐。”
另有一个问题,也是直到如今尚待研究的问题,那就是授戒的戒师,究竟该有几位?
在地持经及璎珞经中,都说只有一位戒师。
在梵網轻戒第四十一条却说:“见欲受戒人,应教请二师:和尚、阿阇梨。二师应问言……。”
可见应该有二位法师,但在梵網受戒法中,也只有一师。蕅益大师毘尼后集问辩中有这样的说明:“若准经文,似须二师,然璎珞地持,并止一师。又梵網受法,传自什师,载于义疏,亦止一师。所云请二师者,恐即是请佛菩萨耳。所云应如法供养二师,及弑二师成逆,则偏指比丘戒等二师亦可。”
蕅益大师的这一意见是根据智者大师的戒疏而来的,但是智者大师对此尚有疑问,他说:“文又云‘二师应问言:汝有七遮罪否?’但非指佛。”这在蕅益大师未有解说,直到现在,仍未得到明解!
依照菩萨受戒法的内容来看,菩萨戒的和尚是本师佛,在地球上说,释迦佛之后,弥勒佛之前,释迦便是我们的本师佛,所以释迦就是菩萨戒的得戒和尚,文殊菩萨为羯磨师,弥勒菩萨为教授师,一切如来为尊证;一切菩萨摩诃萨为同学。至于菩萨法师,仅负教诫、启发及旁证的职责,所以梵網轻戒四十一条称菩萨法师为“教诫师”,在优婆塞经等则称戒师为“智者”;昙无谶为道进传菩萨戒,也只是“作证”而已。
至于“二师应问言”的“二师”,究作何解,我想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或由于传抄过程中造成的错误,或可能是那一位抄经者把“法师”错写成了“二师”。除此以外,使无法找到更为恰当的理由来解释这“二师”两宇的意义所指了。
但是,对此“二师”两字,各家注疏,都有宝贵的意见:
一、法藏大师说:“此有二义:一谓人中请此二师,受菩萨戒,如受沙弥十戒;二遥请本师释迦佛等为和尚,亲传戒师为阇梨。”法藏大师接著又引列论证说:“善戒经云:‘颇有二种,一是不可见,谓佛菩萨僧是;二是可见,谓戒师是。“从是二师得菩萨戒。又,普贤观经请三师者,于不可见师中请也。瑜伽等中请一师者,唯望可见师说也。”
二、义寂法师说:“谓与他人作受戒师,应正制和上(同和尚),始终亲教是和上故……又须一人作羯磨师故,更教另请一人为阿阇梨……义同声闻沙弥受法。”
三、太贤古迹记中说:“应教请二师者,和上是得戒之本,阿阇梨耶得戒因缘故,普贤观经请三师者,殷重故;瑜伽唯请一师者。一人能作多事义故。”
实际上,各位古德所见,各有可贵之处,然对“二师应问言”一句,皆未抓到痒处,不论可见不可见的戒师,此“二师应问言”,必须是现前受戒时的现前师,绝不能牵扯到不可见的佛菩萨身上去,也不可联想到亲教和尚及羯磨阇梨身上去。单以菩萨而说,除了教诫法师是现前受戒时在场的,和尚佛及菩萨阇梨是不可见的,但也没有另以比丘法师来代替佛及菩萨为和尚与阇梨的必要,且也是代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