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谓于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满善所圆满及由不善圆满二类;于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满不善圆满及由善法圆满二类。】
因此引业、满业之间,应该分成为四类差别:就是引业是善的当中,满业可能是善的,也可能是不善的,这是两类;另外,引业是不善的当中,也有不善的或善的满业,所以总共四种。这就是业余差别当中的引业跟满业。
【《集论》云:“应知善不善业,是能牵引及能圆满,于善恶趣受生之业,能牵引者谓能引异熟,能圆满者谓既生已,能令领纳爱与非爱。”】
善业及不善业可分成能牵引的引业跟能圆满的满业,能引的业是引生下一世的异熟果报的,能满的业则是决定下一世果报生起以后,一生当中所领受的好或不好,这是引满的差别。这也可以用总别关系来看,对整体的来说,那就是引,对它的个别来说是满。或者用简单的比喻,比如有一幢房子外表很庄严、很好,可是里面很破,脏东西一大堆,住进去很不舒服;反过来说也许外面看起来毫不起眼、很糟糕,可是里面却布置得非常好,让你感受很舒服。在这个比喻当中,房子就是整体,相当于引业所引的异熟。
佛法告诉我们业果丝毫无差,它的内容的确不是那么粗浅。学了以后要多去观察、思惟,而且这种观察、思惟并不是闭上眼睛凭空去想,必须在生活当中去感受,它是纵横交叉的。就像我们常常介绍的《了凡四训》中就说:有很多人恶心造善法,有很多人善心造恶法。以恶心造善法来说,恶心就是引业,造了善法就是满业,恶心使引业不好,造了善法所以满业是好的,诸如此类。
同样的,我们现在做很多事情之时并没有智慧,以自己的想法去做,可是倒很认真做得蛮好,这是一种。还有一种,他有智慧,可是做的内涵不好。现在世间上很多人以自己的想法去做,觉得好像尽心尽力,这种情况通常引业不一定好,满业可能好,所以真正的是非好坏,一定要以佛法来衡准。这有个根本原因,因为我们在无明当中,而无明的中心是我,平常我们总是以“我”来想事情,学了佛还是学“我”的佛,这点我们应该注意。以上是讲引满之间的关系,以下说明能引、能满的因与感来的果之间的关系。
【《俱舍论》云:“由一引一生,能满则众多。”谓由一业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众多共引一生;诸能满中,则有众多。】
《俱舍论》说,一个引业引来一生,满业则不是,一生当中有很多不同的满业,使得这一生过完,这是就领受方面来说。也就是说一个引业只引一生,“非能引多”,不能引很多生,也不是很多个引业共引一生,这是《俱舍》当中的说法。《集论》的讲法则不同。
【《集论》则说:“颇有诸业,唯由一业牵引一生;又有诸业,唯由一业牵引多生;颇有诸业,由众多业牵引一生;亦有诸业,由众多业牵引多生。”释中说云:“有由一刹那业,唯能长养一世异熟种子;及由彼业而能长养多世异熟种子;有由多刹那业,唯能数数长养一世种子;及由众多互相观待,而能数数长养展转多生种子。”】
《集论》讲的就很广了,有些业是一个业只引一生,这与《俱舍》所说相同。但除了这个以外,还有一业可以引多生和很多业只引一生的,也有很多业引多生的,变成四句。这里不谈满业,一生中一定是很多满业,满业绝对不会一个业满一生,所以就不提它,这部分跟俱舍是一样的。我们若要真正了解业,不但要知道黑白业及其轻重,以及它感得什么果,还必须了解引满之间的关系。因为佛法最重要的根本就在业果,所以对业果的深忍信是一切善乐的根本。
【定不定受业者,如〈本地分〉云:“顺定受业者,谓故思已,若作若增长业。顺不定受业者,谓故思已,作而不增长业。”作与增长所有差别者,即前论云:“云何作业,谓若思业或思惟已身语所起。”又云:“增长业者,除十种业,谓一梦所作,二无知所作,三无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数所作,五狂乱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乐欲所作,八自性无记,九悔所损害,十对治所损。除此十种业所余诸业。不增长业者,谓即所说十种。”】
业余差别当中,第二点是定不定受。“定受业”就是你造了以后,一定会受报的业。一定要受的是“故思已,若作若增长”的业;不定受的就是“故思已,作而不增长”的业。“作”就是造作,主宰造作业的是我们的思,就是心理作用--思惟。平常我们脑筋的动作特别多,实际上这都在造业,这一点要特别注意。脑筋灵活是非常重要的,相当于你手上有一个最好的工具,这个工具可以作坏的用途,也可以作好的用途,造作的中心就是思。“思业”就是我们动脑筋,“思惟已身语所起”就是动了脑筋以后身语跟著去做,这个叫作。如果作了以后再去增长的话,那一定受。除了此处所说的十种以外都是增长业,也就是说做了以后不一定感果的,只有这十种,其余都是会增长的,如果是增长业的话,将来一定会感果。不定受是不一定,不是不感果,不一定跟不感果是不一样的。
“无知所作”是当我们做的时候,自己不知道。譬如平常不小心踩死了蚂蚁,的确自己不知道。还有一种情况,我无意伤人,但是糊里糊涂把有毒的东西放在某处,也许我有特殊用途,别人不知道而误食或碰触到,他就受了害,我完全无心伤害他。有很多业是我们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所造的,此种情形虽然业是造下了,但是它不会增长。
“无故思所作”跟“无知所作”有什么差别呢?无知是自己不知道;至于无故思,业的特征是用思心所去造作的,但有时你做事情只是直觉的反应,或者人家叫你做,你听见了就去做,这是无故思所作,在这种状态当中所造之业是不增长的,不增长不是没有业而是不一定感果。假定是帮助人,譬如我说:“你拿这东西去帮助那位乞丐。”你就拿去给他了,你脑筋里面并没有去思惟这一件事情,并没有这个想法,人家告诉你,你就去做,你内心是知道的,所以不是“无知所作”,而是“无故思所作”。
一般我们所做的事情都是对自己有利益的,然后会不断地去做;“不利不数所作”则是既没有什么利益,也不是常常去作,这种情况我们实际上自己思惟观察一下就知道。“狂乱所作”是内心狂乱、不清楚的情况下所造的业。“失念所作”跟“无故思所作”之间有差别,譬如我刚才讲的有毒物品,你晓得它是有毒的,不能任意放置,所以你很注意这件事情,放得很好。可是有的时候你为了别的事情而忘记了,这种情况说不定会伤人;同样地,好事也是如此,这是失念所作。“非乐欲所作”是你并不想做,别人叫你去做,你实在不愿意但你还是做了。“自性无记”是指这个业本身就是无记的,没有善恶的,譬如走路,走路本身不会感苦乐果,诸如此类的。“悔所损害”是指造了业以后,你后悔、追悔,如果追悔的心比较强,本来定受的业可以变成不定受。这是世间共同的,不一定要懂得佛法,以世间的理也可以知道。“对治所损”是指经过对治所损害的业。假定不善法对治了就不感果,当然反过来,你如果造了善法也是这样。圣教当中告诉我们的都是对治不善法的,但是也有一些外道是以恶法去对治善法的。除了这十种以外,其他都是增长业。不增长业就是所说的这十种。上面是〈本地分〉所说。
【〈摄决择分〉亦说四句:一作杀生而非增长,谓无识别所作,梦中所作,非故思作,自无乐欲他逼令作,若有暂作,续即发起猛利追悔及厌患心,恳责厌离,正受律仪,令彼薄弱,未与异熟,便起世间所有离欲,损彼种子及起出世永断之道,害彼种子。】
〈摄决择分〉当中说到四种情况:以杀生为例,第一是作而不增长,就是不定受业。其中第一个无识别所作,就相当于前面的无知所作,梦中所作、非故思所作、非乐欲所作跟前面提过的都一样。暂时作了以后猛利追悔,就是前面的第九种,厌患心、恳责厌离、正受律仪等等,使以前所造的业渐渐减轻,或在尚未感果之前就能够生起对世间的离欲,使原来的种子受到损害乃至于完全断除,这个是作而非增长。
【二增长而非作者,为害生故,于长夜中,数随寻伺,然未杀生。三作而增长者,谓除前二句一切杀生。四非作非增长者,谓除前三。】
第二个反过来,是增长而不作。业包括脑筋去思惟,以及思惟后身语所作。譬如杀生,行为上并没有做,但他脑筋当中不断地去想。增长就是心里去随喜,或者去想这件事情。有很多人平常欢喜胡思乱想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他行为上没有造作,这就是“增长而非作”。我们很多时候身口行为不一定造善恶业,譬如走路、坐著,这都不是善业或恶业,可是脑筋会不断地动,这已经在造业了。修学佛法的佛弟子如何才能够充分利用暇满人身,重点就在如理思惟;要想如理思惟,必须要正确了解听闻正法……,如此一步一步往前推,这些前面已经说过了。第三是又作又增长,就是除了前面二种以外所有的杀生业。“非作非增长”就是既不作也不增长。
【从不与取乃至绮语,随其所应如杀应知。于意三中,无第二句,于初句中,亦无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十业道当中,不与取、淫乃至于语四支的最后一支绮语,可以依杀生之例而推知。意业就不太一样,贪嗔痴当中,没有第二句“增长而非作”,因为第二句本身并没有动作,纯粹是脑筋当中去造作。假定意业不去动的话,那纯粹动脑筋的第二句当然就没有。第一句是作而不增长,作有两种,一种是脑筋作,一种是身口作,意业本来就没有身口造作,不思而作是脑筋没动,意业当然不会是不思而作。不思而作的情况,比如叫你把东西送给别人,你没有动脑筋,拿了就跑过去送他;以意业而言,这是不可能的。
至于他逼令作,别人来逼你的话,只能逼你的身口,假定是你愿意去作,这就不是别人逼的。既然心里面不愿意,你的意就不会造作,所以意业也没有他逼令作的情形。前面我们讲的是业的善恶,此处辨别的是作业的形式,这是比较粗浅的,从这个地方我们可以细细地去思惟观察。业相非常细微,所以必须很认真地多去思惟,像我们平常多是粗心大意,这样离修学佛法还有很大的距离。平常应该尽可能多策励自己,把心用在这上面,使自己不断地净化改善。以上说明了何种业是定受,何种业是不定受。定受中还有差别,下面说明。
【决定受中,依受果时分三。其中现法受者,谓即彼果现法成熟。《本地分》说此复有八:若由增上顾恋意乐,顾恋其身,财物诸有,造作不善,于现法受。若由增上不顾意乐,不顾彼等,作诸善法。如是若于诸有情所,增上损恼增上慈悲。又于三宝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于此所,增上净信,胜解意乐。又于父母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乐,所作不善,于现法受。若由增上报恩意乐所作善法,于现法受。顺生受者,谓于二世当受其果。顺后受者,谓于三世以后成熟。】
决定受依受果的时间又分三种:现法受,造的业这一生就会受;顺生受,第二生一定受;顺后受,第三生以后受,那时间就很长了,感果可能是第三生、第四、第五乃至无量生以后,这都列入顺后受当中。
现法受,就是造了这个业以后在现世就会感果。〈本地分〉中说有八种现法受。第一、有增上顾恋意乐,也就是内心当中非常强烈地贪著。有很多人只顾自己,处处以“我”为出发,这是最难以观察、最难以拔除的。其实很多人有很好的脑筋,但是他的脑筋一天到晚在“我”的身上转,这个就是顾恋其身,还有对身外财物等诸有的顾恋。如果是增上的顾恋意乐,那么一定现法受,这是恶的。增上不顾意乐就是反过来,以很强烈的无贪无嗔无痴的意乐,处处不为自己而为了利益别人。这个跟第一种恰恰相反,第一种是恶法,这是善法,这个也是现生受。
前二种是对自己来说,增上顾恋自己的身体等,或不顾自身而助人,以下是从对象来说。如果以很强盛而且不断加强的心(增上就是不断地加强)来损害别人,就会现法受,这是恶的。反过来,增上慈悲也是现法受,而这是好的。另外一种是对功德田、敬田,就是三宝和尊重(就是师长)等等,对他们猛利损害,一定会感得现世的恶报;反过来,以猛利的净信、胜解意乐而供养等等,现世一定感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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