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月21日表示,近期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目前,立案稽查的52起案件中,有40起己经进入审理程序,其中,首批20起该类案件己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张晓军表示,该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涉嫌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存在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首批20起该类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金额最高的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最高的比例达7.52%。
此前的7月31日,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已对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而7月8日起,证监会重新定义违规减持,即“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过,仍有不少企业“顶风作案”,如中航资本、中铁二局等央企。此后,包括这两家在内的企业,以及金力泰、南风股份等,均因违规减持被证监会调查。
张晓军8月21日表示,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无视《证券法》第86条规定“暂停、报告、公告”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公告并停止交易,是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为,是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公然违反,尤其在证券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加剧了市场波动,干扰了市场正常运行。
张晓军称,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迅速对该类案件依法处理,对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违法减持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以下为首批20家拟被处罚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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