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外媒“中国开始恢复银行利率管制”的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做出反驳。
央行官网6月27日晚间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发表声明》称,近日,有个别外媒报道称“中国开始恢复银行利率管制”、“重新为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设限”,提出“重启银行利率管制是改革的倒退”。据了解,相关报道主要针对5月末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就银行存贷款定价进行的自主协商,此举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防止非理性定价,并非央行恢复利率管制。有关报道歪曲事实,误导舆论。我们对这种违背新闻职业操守、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谴责,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日本经济新闻(日经中文网)6月24日报道称,中国政府采取行业自主管制的形式,首先在北京设定了贷款利率的下限和存款利率的上限。中国计划淘汰存在过剩产能的企业,新不良债权的发生被认为不可避免。为此,中国冻结此前的利率自由化,通过加强银行的盈利能力,顺利推进不良债权的处理。
报道并称,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是期限1年的贷款为4.35%,管制为将以其90%作为下限。而存款则将基准利率(期限1年为1.50%)的1.3-1.4倍定为上限。
央行在声明中表示,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存贷款利率上下限已经取消,利率管制已经放开。中国人民银行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自主合理定价,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事实上,在2013年7月正式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中国央行就期望通过发挥利率自律定价机制的作用,来规范和引导市场利率。
当年9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时任央行副行长胡晓炼提出,要把市场基准利率报价从货币市场拓展至信贷市场。
2014年9月,工商银行等10家银行成为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自律机制成员也多次扩围。
值得一提的是,各个省市也建立了自己的利率自律机制,并在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制定上作用明显。
可见的是,在今年2月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后,不少省市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冷热不一的情况,进行了差别化实行,而作出房贷新政决议的都是当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不仅是在利率市场,央行也开始在外汇市场推行自律定价机制。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6月27日称,为适应中国外汇市场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在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2016年6月24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在上海宣告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
这一机制是由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组成的市场自律和协调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汇率政策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行为,以及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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