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暗恋她近10年,每隔几天就骑自行车跟着她。只要远远地望着她,他就很开心。而她早已嫁为人妇,但经常收到他发来的暧昧短信,感到很困扰。
一天,他又骑车跟在她后面,不堪其扰的她驾车撞上他的自行车,还扯坏他的挎包,为此引发了一场索赔官司。法庭上,他满腹委屈地说:“喜欢一个人没理由,我在10米开外看她,有错吗?”最终,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她赔偿184元。
暗恋引发交通事故
晓叶(化名)与阿艺(化名)原系同事关系,晓叶追求过阿艺,但遭到拒绝。2003年,晓叶离开原单位后,仍无法抹去对阿艺的单恋。为了能时时重温阿艺的可人形象,晓叶甚至不愿继续找工作,经常骑车尾随阿艺上班,或等候在阿艺公司外。在晓叶的眼里,阿艺的成熟、美丽和善良深深吸引着他。尽管一次次遭到阿艺的拒绝,但晓叶始终不放弃,深陷单恋漩涡不能自拔。
晓叶年迈的家长曾劝他断了这份暗恋的念想,找个稳稳当当的工作,可劝说却是对牛弹琴。晓叶承认,他知道阿艺已结婚,“她之前的照片我都有,但无论刮风下雨,每隔几天我就会去看她一次,已持续了快10年了。”为能看到阿艺,晓叶多方苦觅职位。据说,他终于在阿艺同商务楼的另一家公司谋得一职,就是为得能天天看见阿艺。
去年8月的一个闷热夜晚,晓叶像往常一样骑车尾随阿艺下班,甘做护花使者,还不时用相机对阿艺拍照。当阿艺驾车至桂林路、吴中路附近发现晓叶在拍自己时,无奈拨打110报警,之后又驾车拦截晓叶,汽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随后,阿艺下车抓住晓叶的斜挎包拉扯,又致该包损坏。后经当地派出所处理,晓叶删除了数码相机内的照片。
男子索赔1006元损失
今年1月,晓叶起诉到法院,要求阿艺赔偿自行车、斜挎包和太阳镜费用1006元。他诉称,喜欢一个人没理由,远在10米开外看她或拍照有错吗?阿艺过激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远大于自己拍摄阿艺肖像。
晓叶说:“我只不过在马路边上看看她,因为她结婚了。有时发现阿艺坐在车内,也会发几条短信给她。”
法庭上,阿艺曾想提出反诉,认为晓叶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后被法院告知隐私权不能构成反诉,若要起诉需另案再诉。
阿艺不否认驾车碰撞到了晓叶自行车,但辩称这是晓叶长期对自己跟踪、拍照的结果。她认为自己很无辜,被人骚扰了这么多年。
阿艺还向法院提供了晓叶发给她的18条骚扰短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暧昧:“我想你……彼此原谅过去,让我照顾你好吗?拥抱你,我才能安心入睡,我不能没有你。”“我爱你需要你,我离不开你。”“周四又没看到你,你往哪走的啊?”“我一定要等到你,你变得人老珠黄,我也要娶你。”
晓叶辩解称,这些短信是阿艺坐在车内冲他笑,才向阿艺发送的。
赔钱无法解决问题
静安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阿艺赔偿给晓叶184元物损款。但问题能解决吗?
晓叶信誓旦旦地说,当初与阿艺有过超出一般同事关系的情感,他得知阿艺与别人结婚后,使得他终日烦恼,至今仍保持独身,脑海中始终会浮现阿艺再次投入他怀抱的画面。他承认曾有派出所警察找他,才获悉阿艺家人向有关部门信访反映此事。
容貌精致、打扮得体的阿艺却说出不同版本:“与晓叶根本未擦出过火花,更何谈甜蜜、兴奋或激动的体验,双方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或者说从头就是晓叶在一厢情愿。”
阿艺陈述:“从2000年底起,晓叶借‘爱慕’为由采用发电子邮件、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等方式,频繁骚扰我的生活。为此,曾严辞拒绝过他,却引来变本加厉的恶劣骚扰行为,不惜采取下班盯梢、骑自行车跟踪,并趁红灯停车时,无端敲打车窗玻璃。”
阿艺说:“为躲避晓叶的纠缠,她曾多次改变下班路线或时间,甚至还搬过家,但晓叶仍‘阴魂不散’,经常突然出现在公司、住所楼下。”
■法官说法:
普通公民应拥有平静生活
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赔偿案背后,蕴藏了一段情感万般炽热的单恋情节。案件判决后,据承办法官桑斐介绍,记者在采访时,阿艺开始声称不愿接受采访,后要求不出现她的真名和她的形象。而晓叶在接受采访时,一直是有问必答、侃侃而谈,他多次坚称:“喜欢一个人有错吗?我在10米开外看她有错吗? ”
一位心理学者认为,单恋原因往往是因为越得不到,导致越值得努力和期待,对方的不情愿,也会对另一方产生更大吸引力;或者单恋者本身,过高估计了自己会被对方吸引的程度。
阿艺是普通公民,不是公众人物。她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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