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到货实物与合同“货不对板”,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武进办事处帮助辖区内某进口企业成功退运从韩国进口的机械设备,涉及金额240万元。
据了解,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在对武进辖区内某企业进口的两台卧式加工中心开展到货检验时发现,两台加工中心实际到货刀库容量为40把刀,而企业购买合同显示所需刀库容量为60把,卧式加工中心刀库是用于存放刀具及辅助工具的机构,是自动换刀系统中主要部件之一,其容量、布局、具体结构对数控机床的设计有很大影响,由于到货实物与合同“货不对板”,最终造成该加工中心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经进一步调查,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疏忽,把关不严,误将货物的批次搞错,从而造成这批进口货物不符合要求。韩国公司对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的检验结果表示认可,并承诺按照退运证书立即办理退运换货手续,保证不影响国内企业的正常生产。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相关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要充分掌握产品的详实情况,注意提高验货意识,如遇产品质量问题,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应及时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联系,以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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