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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防灾减灾法第31条启动

泰国总理颖拉昨天(21日)召集曼谷市政府、电力局、自来水局及陆军等部门长官会议,宣布政府决定根据2007年颁布实施的防灾减灾条例,启动实施其中第31条规定,由总理掌管防灾救灾最高指挥权,如果各行政部包括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不服从,总理可以按失职和违纪论处。

按照防灾救灾条例第31条规定,授权总理令在发生重大灾害时,可以亲自直接指挥各行政部门、包括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例如曼谷市政府必须服从总理的命令。如果相关主管不照办,可被视为公务员或者公务部门主管不服从上级指导,将以失职和违纪论处。

颖拉总理要求所有隶属总理管辖部门共同救灾,并提高救灾效率。而目前最主要的使命是加快排水力度,以确保皇宫、医院、电站、自来水公司的安全。

颖拉表示,之所以要根据减灾控灾法第31条发布救灾总理令,目的是为了提高整个救灾工作的质量,所有部门单位都必须直接听取总理关于解决水灾问题的命令。而最首要的任务是排除曼谷市内的积水。同时下令专门小组委员会配合曼谷市政府解决水灾问题工作,命令曼谷市开闸排水,并加快排入湄南河及大海,以便确保曼谷市内主要场所的安全。

总理说,由于政府救灾中心发出的命令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回应,例如政府昨天下令打开曼谷市区所有水闸门,虽然曼谷市长表示已照办,但还是获得未开水闸门的报告,因此有必要加强命令的强度,包括将以书面形式对各有关部门发出指令,取代口头命令形式。

颖拉表示,她下令军方抽调部队负责保障皇上陛下御令修建的河渠防洪堤坝,警方则负责各水门的安全。此外,还要求有关单位和曼谷市政府全力确保集叻拉皇宫、诗里叻医院、电站、自来水公司、素汪那普机场、廊曼机场的安全,同时要防范这些地点的防洪堤坝受破坏。此外,还要尽力将洪水控制在曼谷市以外的地点,保障高速公路和进入曼谷市区道路的畅通,寻找更多的空地给民众停放车辆,做好BTS、地铁的安全保障。而最为重要的是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颖拉表示,而当前的问题则是尽快解决巴巴河渠洪水问题,因为该河渠水位不断升高且已经溢流进曼谷市区。此外,自来水公司要确保自来水输送工作,避免引起民众恐慌。

泰国媒体分析指出,据法律专家介绍,总理无法按照防灾减灾法第31条对曼谷市长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发出政令,因为必须先宣布「严重紧急灾害状态」,否则只能透过内政部长发出政令。并相信曼谷市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救灾中心工作不协调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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