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近日发文,要求取消或停征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等在内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在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个人的有6项。其中,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中央党校培训费4项被取消;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被停征。
涉及企业的共35项。其中,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清真食品认证费等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包括药品保护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停征。
《通知》规定,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在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鼓励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此次取消或停征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计35项,与此前政府工作报告目标相一致。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取消或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涉企收费项目减少一半以上,还剩33项。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今年还将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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