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南明警方获悉,近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一举将涉嫌泄露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机密的贾某抓捕归案。至此,历经3个多月的侦查,一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的案件浮出水面。
2016年5月,老干妈公司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发现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一款产品与老干妈同款产品相似度极高。老干妈公司怀疑公司重大商业机密可能遭到窃取。同年11月8日,老干妈公司向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南明经侦大队侦查人员从市场上购买了这款疑似产品,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该产品含有“老干妈牌”同类产品制造技术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
经查,这家企业从未涉足该领域,绝无此研发能力。老干妈公司也从未向任何企业或个人转让该类制造技术。由此断定,有人非法披露并使用了老干妈公司的商业机密。
鉴于案情紧急重大,南明分局当即责成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
经多方排查,侦查人员将注意力最终锁定到老干妈公司离职人员贾某身上。2003年至2015年4月,贾某历任老干妈公司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等职,掌握老干妈公司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核心机密。贾某在其任职期间,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约定贾某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且不能从事业务类似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根据警方调查,2015年11月,贾某以假名做掩护在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任职,从事质量技术管理相关的工作。
这起案件中,大量证据均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的,由贾某随身携带。围绕这一线索,侦查人员依法搜查扣押了贾某随身携带的移动硬盘,并在其台式电脑中发现大量涉及老干妈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资料。
目前,嫌疑人贾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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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月,陶华碧出生于贵州省湄潭县一个偏僻的山村。
陶华碧由于家里贫穷,从小到大没读过一天书。20岁时,她嫁给了206地质队的一名队员;但没过几年,丈夫就病逝了,扔下了她和两个孩子。为了生存,她去外地打工和摆地摊。
1989年,陶华碧用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一点钱,在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的一条街边,用四处捡来的砖头盖起了一间房子,开了个简陋的餐厅,取名“实惠餐厅”,专卖凉粉和冷面。为了佐餐,她特地制作了麻辣酱,专门用来拌凉粉,结果生意十分兴隆。有一天早晨,陶华碧起床后感到头很晕,就没有去菜市场买辣椒。谁知,顾客来吃饭时,一听说没有麻辣酱,转身就走。这件事对陶华碧的触动很大。她一下就看准了麻辣酱的潜力,从此潜心研究起来。经过几年的反复试制,陶华碧制作的麻辣酱风味更加独特。很多客人吃完凉粉后,还买一点麻辣酱带回去,甚至有人不吃凉粉却专门来买她的麻辣酱。
后来,她的凉粉生意越来越差,而麻辣酱却做多少都不够卖。一天中午,她的麻辣酱卖完后,吃凉粉的客人就一个也没有了。她关上店门,走了10多家卖凉粉的餐馆和食摊,发现他们的生意都非常好。原来就因为这些人做佐料的麻辣酱都是从她那里买来的。第二天,她再也不单独卖麻辣酱。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陶华碧舍弃了苦心经营多年的餐厅,1996年7月,她租借南明区云关村委会的两间房子,招聘了40名工人,办起了食品加工厂,专门生产麻辣酱,定名为“老干妈麻辣酱”。办厂之初的产量虽然很低,可当地的凉粉店还是消化不了,陶华碧亲自背着麻辣酱,送到各食品商店和各单位食堂进行试销。不过一周的时间,那些试销商便纷纷打来电话,让她加倍送货;她派员工加倍送去,很快就脱销了。
1997年6月,“老干妈麻辣酱”经过市场的检验,在贵阳市稳稳地站住了脚。
1997年8月,“贵阳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陶华碧派出去的管理人员陆续回来后,很快就使公司逐步走上了科学化管理的道路。
从1997年后,假冒“老干妈”的产品多达五六十种,造假地遍及贵州、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等地。老干妈一度被逼到生死存亡的关头。公司派出了一批又一批打假人员。打假太忙,顾不上吃饭,她就买两个馒头,用自家的豆豉辣椒拌着吃。造假者四处隐藏,为了找到证据,半夜三更也要出去侦查。在所有的假冒者中,湖南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干妈”最为“理直气壮”。这是因为,他们有“合法”的注册商标。从1996年开始到1998年,老干妈多次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可是,均以“‘干妈’为普通的人称称谓,故老干妈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理由被驳回,可是,尽管华越公司的产品出自老干妈之后,尽管除了瓶贴上陶华碧的头像被换成了“刘湘球”的老太太头像、生产商为唐蒙食品厂与华越公司外,其余装潢包装甚至老干妈公司专门请人题写的“老干妈”字样,均原封不动照搬正品“老干妈”的设计,却在1998年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就获得成功,而此后,贵州老干妈才“委屈”地也获得了注册商标。
马拉松一样的诉讼一直持续到2001年3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判决华越食品有限公司停止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瓶贴相近似的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贵阳“老干妈”公司致歉。终审判决两年多后,国家商标局于2003年5月21日裁定:“老干妈”首先由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于其生产的风味食品,核准注册贵阳“老干妈”公司的“老干妈”商标,驳回华越公司注册“老干妈”商标的申请。撤销华越食品公司注册的“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该诉讼,却在经济界和法律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和王蒙等六大作家诉世纪互联著作权案、北大方正“陷阱取证”案、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案等被并称为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十年经典案件。
陶华碧在经营实惠饭店时,有一次,时任南明区区长的蒋星恒得知她在经营中遇到困难,专程去“微服私访”。在饭店门口,蒋星恒对陶华碧说:“老干妈,你放心发展,有什么困难,我们帮助你。”陶华碧不知道来者是谁,还以为对方是个“菜农”,奇怪地反问:“你是帮我抬呢还是帮我扛哦。”在老干妈公司的发展历程中,贵州省各级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从贵州省领导的关心到贵阳市南明区领导亲自与公司人员奔赴打假第一线。在自身的努力和政府的支持下,老干妈公司已经成为继“贵州茅台”、“黄果树”、“贵州神奇”之后,贵州省又一张品牌。据统计,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在贵州省7个县建立了28万亩的无公害辣椒基地,形成了一条从田间延伸到全球市场的产业链。“老干妈”成名了,不断有其他省、市邀请她到外地办厂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政策,陶华碧都拒绝了。她说:子子孙孙都要留在贵州发展,要在贵州做大做强,为贵州争光。
2016年两会,贵州团代表“老干妈”陶华碧请假,因为身体原因,没有来北京参加全国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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