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日)上午九時,法庭約定偵審原告人控告資料列一○○八號碼案件,由總理乃阿披實.域差棲哇為原告人控告為泰黨,比率制民代乃乍都蓬.蓬攀為被告人,依照列三二八,三二六以及三‧三‧二號刑事法律條款的罪狀,當於佛曆二五五三年一月廿九日至二月十五日,被告人向紅衫幫以及收看人民頻道電視台節目的民眾演講,出言陷害誣告總理下令殺害人民並且逃避兵役。
在今天總理單獨的出庭還口供,結論為被告人發表的聲音剪輯,在證據驗明局及科學機構的檢查,發覺為取自總理在電視台節目的馨音加以剪接,其實,在二五五二年(去年)四月份暴動事故原告人從未製造局勢或者下令掃蕩暴動事故之老百姓,只是督促執法人員嚴格守防執行任務,結果事情平靜而沒有在執行任務間的喪生。
乃阿披實還口供說,反對黨民代執行稽查政府的責任,是在國會內外,辦得到的事,可是假如有所說謊,便不算是稽查政務之事。
【泰国亚洲日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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