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讯
今29日宪法法庭宣判解散民主党案件,宪法法庭法官乃乍喃·博里他那军前天指出:宪法法庭有法规规定,如果现存判案6名法官之中,出现投票3对3相同票数,应判被告胜数,如此民主党将得利。乃乍喃指出仍有出入,因上述规定尚未使用于判决方面,因法律尚无注明,遇到此种情形应如何判决,亦无指示如此可有利予被告以及表决后情况。仍是3比3法律亦无註明应如何判决,如此国会应该出面措置,如何决定此重相同票数的局面。
乃乍喃说:此外尚有一点问题,就是如有宪法法官退出审判此案,所存法官最少有5名才可审判,以及5名亦并非以占多数决定此案如何判决。另1宪法法庭法官建议,如果审判法官出现3比3,可能采取会议主席─即宪法法庭庭长,再行投票决定此案,此种情形也许可以采取多次投票表决出来,直至求取到多数票的结果。总之,在表决之前在场法官应先有协议采取什么方法,以便解决票数相同问题,不可在后才临时争辩应如何。
前国家立法院议员乃派讪·菩蒙空指出:如果此案再有2名法官宣布退出审判,那么所余法官无法表决,如果全部法官退出,那么必须重新审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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