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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官认为应解散民主党

宪法法庭6位法官昨天(8日)公布自己对民主党非法挪用2900铢政党援助金案的个人判决意见,包括每位法官在综合判决前,对该案5项论点的全面判决。有两位法官认为民主党构成违法挪用政党援助金,而且应该解散民主党,但最多只能剥夺两名前执委参政资格。

宪法法庭于上月29日对民主党非法挪用2900万铢政党援助金案作出总判决,参与审理此案的6位法官,最终在第2项论点上以4比2的表决结果,认为中央选举委员会起诉民主党程序不合法,予以驳回起诉,也就是说,有4位法官认为起诉程序不合法,另两位法官则认为起诉程序合法。

参与审理此案的6位法官昨天透过宪法法庭的网站,公布自己对此案的书面判决意见,对5项论点分别作出各自表述,其中第1项论点,6位法官一致认为必须使用现在选举法作为审判依据,第2项论点则有分歧,4人认为起诉程序不合法,2人认为合法,因此总合判决意见,以起诉程序不合法终止审判,不再比对剩下的3项论点。

由于多方对该判决结果提出质疑,宪法法庭因此继续公布每一每法官的个人判决意见全文。认为起诉程序合法的2位法官分别是宪庭首席法官乃参和另一位法官汶颂,两人对后3点论点的个人判决意见认为,民主党的行为构成违反选举法,并且应该解散政党,但不应剥夺所有执委的参政资格。乃参则认为,应剥夺前党魁班雅和前秘书长巴迪的参政资格。

至于另外4位法官包括﹕乍兰、努腊、素魄和伍东萨,均认为民主党并没有非法挪用中选会提供的款项,所提供的证据文件齐全。其中伍东萨的判决书指出,民主党制作的拉票广告牌与收据略有出入是正常情况,而且中选会并未规定拉票广告牌的规格细节,民主党使用该笔支援款符合中选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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