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天下天激烈讨论审议之后,民会昨天下午对内阁提交的公共场所集会条例草案进行一读表决,最终以229票赞同,85票反对,7票弃权的结果一读通过该法案。
民会昨天还决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在7天内对该法在实施问题上的细节进行总结,并为二、三读表决作准备。但为泰党民代拒绝参与该委员会的工作,为泰党民代素奈表示,该项法案的实施完全是针对目前的民众集会,并企图限制民众集会权利。
据悉,这部公共场所集会条例规定,警方有权管制民众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会示威,需要集会的民众必须至少72小时提前通报警方。警方虽然无权驱散示威者,但有权申请通缉和依通缉令逮捕示威领袖。
副总理素贴则表示,民会通过的民众集会法修订草案,并非是为政府谋求利益,更不是为了利用该法来阻止红衫军下周举行的集会。因为修订草案主要规定了禁止民众在集会时携带武器,因为在红衫军去年的集会,曾出现有人参加集会时持有AK冲锋枪进行射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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