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民会昨天(7日)二、三读审议通过3部与选举有关的宪法附属法律,并最终以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三读通过这3部法律,使阿披实总理下月初解散民众的基础条件越来越成熟。
据悉,这3部宪法附属法律包括民代和上议员选举条例、政党条例和中央选举委员会条例,由于宪法关于民代选举的条款出现修订,附属法律只能重修。结果民代选举条例三读表决以355比0票顺利通过,该法律中新规定,提前投票日期从原来的两天缩减剩一天。至于政党条例和中选会条例也分别以355比0和349比0的票数获三读通过。
部分民代昨天表示,提前投票日期从两天缩减为一天,可以有效防范舞弊行为。并且规定准备参加提前投票的民众,必须提前在中选会进行过登记。但为泰党民代派吉则表示,他不赞同缩减提前投票日期,因为反而更容易舞弊。民主党民代朗诗玛小姐则表示,缩减投票日只有弊大于利,不仅增加了舞弊的机会,也会浪费选举预算资金,浪费更多的工作人员的宝贵时间。
以上3部法律在民会过关后,本月11日将列入上议员一读审议议程,预计18日将进行上议院二、三读审议表决。如果上议员也顺利过关,将使3部法律在本月底正式生效,为总理下月第一个星期内宣布解散民会扫清障碍。
民会昨日还审议通过身分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该法律之前已获民会三读通过最终以304票赞同,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项草案,但在上议员审议阶段,上议员要求把公民持有身分证年龄从1岁推迟到7岁,上议院修订之后交回民会复审,结果民众昨天同意上议院的修订内容,规定持身分证公民年龄为年满7周岁者至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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