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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UNCAC 泰完成修订3部法律

国家预防与打击贪腐委员会主席班特昨天(25日)透露,目前泰国已经完成3部法案的修订,以因应泰国加入联合国肃贪公约(UNCAC)后将增加的各项国际合作。这3部法规涉及国际行事案件合作、贪腐案件中涉及跨国财产的冻结、没收规定,财产收缴的原则等。

但他也表示,此3部法律无法在本届政府议会中获得通过,因此泰国要完全履行UNCAC缔约国责任,需等到7月分新政府产生之后。

班特表示,根据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缔约国将承担4项主要责任,包括预防国内贪腐、贪腐刑案的认定及法律的执行、国际间的合作以及贪污财产的追缴等。为更好履行缔约国义务,加强国内反腐,泰国目前已经完成3部法律草案的修订。其中包括刑法草案中关于国外反贪腐人员的定义,案件的时效认定;行事案件国际合作法,修改包括财产冻结、没收等规定;收缴涉案财产的处置,价值评估等。

他表示,肃贪委员会认为,目前修改的这3部法律草案,已来不及在现届国会中获得通过,因此,泰国目前还无法参与部分肃贪国际合作。同时,泰国的目前的肃贪机制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如:最高检察院、反洗钱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合作还需要再协调,缺乏专门的反贪腐人员,民间参与反贪腐的程度不够。所以,泰国要完全履行UNCAC缔约国义务,需要等下一届政府产生后,即7月以后才能实现。

他表示,泰国完全参与UNCAC后,将可对跨国的贪腐案件展开更有效的打击,包括追缴流入国外的贪腐财产,请求其他缔约国协助引渡贪腐罪犯。通过国际肃贪腐公约这一机制,将不需要再另外和其他缔约国之间另签署跨国罪犯引渡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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