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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药物监管局再度警告 禁售河豚

 8月3日食品及药物监管局再度警告,停止走私、生产和销售河豚及其鱼肉加工品,因为河豚鱼的内脏含有河豚毒素,如果处理方法不正确,将致使毒素渗透到河豚鱼肉中,消费者吃下后就有可能中毒,严重的还可能致命。为此,如果调查发现业者有以上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食品及药物监管局秘书长披帕表示,近期有报道称,泰国出现走私和销售河豚鱼的现象,并称国家渔业协会曾向该局申请出台措施,允许国内业者销售不含毒素的河豚鱼,以增加经济创收,同时也避免出现为谋求利益而贪污受贿的现象。
  针对上述报道,披帕指出,卫生部《禁止生产、进口或销售的食品》公告中曾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进口或销售所有种类的河豚鱼,以及用河豚鱼调配的食品,该公告已于2002年强制实施。另外,统计数字显示,1929~2008年期间,近来持续发现有民众因吃河豚鱼而中毒,总人数达89人,其中24人死亡。为此,该局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同时,该局还警告部分忽视以上公告的业者,立刻停止走私、生产和销售河豚鱼的行为,并已指示国内各府的地区卫生局,严格调查以上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即刻依法执行。其中违法生产、进口和销售河豚鱼的业者,将被处以6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或者5000铢至2万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而直接出售给民众的零售业者也将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铢以下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河豚鱼在民间叫做“鸡肉鱼”,因为河豚鱼肉的口感类似鸡肉。河豚鱼的种类很多,包括有毒的和无毒的,但将河豚肉取出后,将无法分辨出是否是无毒的种类,从而可能造成食用者中毒,因为河豚体内含有一种名为河豚毒素的神经毒素,仅0.5~3毫克就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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