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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3类受灾屋可领修房金

内政部防灾减灾厅厅长威汶17日表示,曼谷各区办事方近期将向受灾地区的居民陆续发放每户5000铢的修理房屋援助金,灾民应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并尽快到受损房屋所在区办事处提出申请。可以提出申请的受灾房屋大致有3种类型,即居民自己拥有的房屋、租屋或者工人宿舍。
威汶表示,曼谷地区灾民众可申请获得每户5000铢的修理房屋援助款,其条为申领的民众必须是寓所或所拥有的建筑物被洪水急速淹入造成损失,或者所住的房屋被洪水淹没超过7天以上,导致受到财产损失。民众需要向区办事处提出获得修房金申请,如果民众同时属于以上2中情况,则只能按一种情况,不能重复领取。
此外,提出申领修房金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者合法拥有受洪水淹没损失的房屋﹔2、如果是非屋主而是租住者或者房屋属于多层建筑的,则仅能申请取得被洪水淹没的楼层援助金﹔3、对于工地或者工人宿舍,如果是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居住地,或者登记在册的工人宿舍,如果遭受水灾损失,也可申领援助金。
威汶说,申领援助金的民众必须提供房产证、身分证影本﹔如果是租住的房屋,则应出示租房合约影本、身分证、申请表和灾民编号等。如果请他人代理申请的,则必须有代理人的签署的代理证明。如果是没有登记的住房,民主则需要出示自己的身分证影本和他人的证人证词。
在曼谷地区的灾民,可以到各地区的管理部门进行询问,这样可以保证资料准备齐全。当地负责部门则要尽快和是申请的真实性,以便由防灾减灾厅将援助金拨付储蓄银行发放给到灾民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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