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這樣算來,人均卷走近1億元人民幣。
昨日,中國反腐敗專家胡星斗分析認為,這項政策是中央近幾年反腐敗的主要內容,而且越來越細化。據介紹,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處級以上官員就要申報收入,但以前要求模糊,現在細節要求越來越細。「去年以來廣東率先推行領導幹部收入狀況申報制度,其中不僅包括領導幹部個人情況,還包括家屬收入狀況,還涉及子女出國情況。這次是中央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此做法。」他說。
此次中央出台此項制度就是要打擊貪官外逃現象。「總體來說,‘裸官’的趨勢越來越嚴重。這是伴隨改革開放的產物,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開始出國讀書、移民,這其中涉及越來越多的官員家屬。」胡星斗說。
商務部發佈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逃貪官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這樣算來,人均卷走近1億元人民幣。
外逃「裸官」典型案例
2001年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夥同許超凡、許國俊貪污4.82億美元,2004年被押解回國。
2003年原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曾任溫州市副市長的楊秀珠涉案金額高達2.532億元,案發後與女兒、女婿、外孫女一家四口,逃往美國。
2005年前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匯往境外的資金達兩億元,在接到法院通知後,于2005年1月3日出逃至加拿大。
2006年福建省原工商局長周金夥涉案金額過億,當得知福建省紀檢部門要找其談話後,周金夥留下信件,在被「雙規」前出逃,與早已持有美國綠卡的妻女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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