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河北省武强县境内的衡水正大有限公司院内发生一起男女混住、一位14岁女孩被同乡奸淫事件。目前,警方已将嫌犯控制。
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衡水正大有限公司,据该公司一位负责行政的苏姓负责人介绍,事情发生在18日晚上21时左后,那些工人的老乡(据说是在附近砖厂工作的同乡)来找她们玩儿,一起在宿舍里喝酒。当时大家都在宿舍里,后来丹丹(化名)哭了起来,大家才知道,在砖厂工作的老乡强强(化名)把丹丹奸淫了。随后,工友们就报了警。丹丹十几岁,强强可能也是未成年人。
苏姓负责人说,发生奸淫事件的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是承包他们公司鸭肠生产的北京玉泉营超营水产经营部的员工。他们公司在2008年将鸭肠生产承包给了该水产经营部,并在公司院内为该经营部员工提供了生产车间和一间宿舍。还与该水产经营部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住宿纳入他们公司统一管理,他们在其宿舍墙壁上张贴了《管理规定》,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严禁在宿舍内聚餐、饮酒、男女混居等不健康行为。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他们公司院内的北京玉泉营超营水产经营部共有9名工人(4男5女),其中有两对夫妻,还有一对夫妻带着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大多都是四川人,10个人共住在一间宿舍里,用帘子隔开。他们找过那些工人的负责人,说这样男女混住不好,那些人还给他们急了,说他们都是来自四川的老乡,大多数是10多岁的小孩子,住在一起好有个照应。
当记者问起怎么这么小的孩子就出来打工时,苏姓负责人说,这些工人的老家很穷,孩子们出来谋生不图挣钱,丹丹10岁的妹妹也跟她在这儿打工。当记者要看看她们10人共住的房子环境时,该负责人以必须通过北京玉泉营超营水产经营部批准允许为由拒绝。
目前,警方已介入此事的调查,将强强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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