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靈壽縣公安局捲入「斂財醜聞」
媒體熱炒的河北靈壽公安局假拘留證斂財事件,在內地引起強烈反響。事發後公安部領導即批示,「查清事實嚴肅處理」。河北省公安廳、石家莊市公安局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已經進駐靈壽多日。知情者證實,9日下午5時,公安局長張慶華被停止履行局長職務
河北靈壽縣6農民去年因一起村裡的土地糾紛被抓,雖不符合羈押條件,依然被收押。最終,5人交了保證金後取保候審。今年3月,靈壽縣公安局原法制科長曝出,此6人的拘留證為假,無原始存根。媒體揭露拘留證造假背後,是一條黑色利益鏈:收取保候審保證金,繼而罰沒,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潛規則」。
經調查,河北省公安廳、石家莊市公安局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認定:靈壽縣公安局6名嫌疑人刑事拘留使用的拘留證,是統一印製的正式法律文書,加蓋的公安局與局長印章是真實的,相應的刑事案件真實存在,且經集體研究決定,並履行呈批手續後開具。成文日期與決定審批時間一致。雖然未從正常使用整本法律文書中填製,未統一編寫順序號,根據規範執法有關規定,確實存在違規問題,但不能視為假證。
承認為了提高批捕率
公安局長張慶華(現已停止履行局長職務)坦稱,他說過「這6個嫌犯,捕了就入台賬,理由很簡單,怕影響批捕率」。他解釋說:「批捕率是考核法制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七、○八兩年,靈壽法制工作連續全市倒數第一,當時確實是有點私心。」
圍繞拘留證真假問題,記者兩度到靈壽縣公安局進行採訪,舉報人張文慧與開具拘留證的法制科文員張建英意見相左,針鋒相對。
舉報人張文慧稱,她是原靈壽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2009年7月21日她休產假上班後,發現5月19日開具的秋山村宋書春等6人的拘留證,時間順序與台賬排號不匹配,存根簿裡沒有這6張拘留證。她堅稱是局長張慶華指使法制科造假。
但6張拘留證的開具者法制科文員張建英則對拘留證造假的說法堅決否認,她說她已經向調查組說明了事實,簽字了畫押了,敢於承擔法律責任。
曾靠罰沒款補充經費
據公安局政委劉慧軍介紹,靈壽縣是全國貧困縣,2009年財政收入2.47億。前幾年公安局公用費用是差額撥款,罰沒款補充不足的部分。從2008年開始,縣財政開始足額撥款,人均1.8萬元,131名幹警,年公用經費200多萬元,2009年增加到674萬元,其中裝備費408萬元,辦公費260萬元,公安局真正吃上了皇糧。
劉慧軍說,「靈壽近年罰沒款逐年下降,罰沒率佔取保金的七成左右。07年罰沒款200萬元左右,09年下降到100萬元左右,罰沒款要全部上繳縣財政」。劉慧軍指出,「本案確實收取了5人的取保候審保證金,每人5000元」。
針對媒體報道指,幾乎每個公安局都有兩本拘留台賬,其中一本「靈活執法」,不管抓人和放人都能收錢。劉慧軍及張建英均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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