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社区 > 奇闻网谈 > 正文

「赵作海案」逼供两警被拘

「赵作海案」逼供两警被拘


河南省商丘市检察院12日正式立案,查究「赵作海案」的相关责任人。商丘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右)并向赵作海(中)表歉意并致送慰问金。


河南省商丘市检察院透露,检察机关12日正式立案,查究「赵作海案」的相关责任人。而在「赵作海案」中,2名涉嫌刑讯逼供的警员被刑事拘留,1人在逃。
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10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据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介绍,经过连日的紧张工作,公、检、法三家曾经参与过办理赵作海案件的人员,已经普遍接受过询问、调查。12日,商丘市检察院对这起错案的查究正式立案。
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决定对三名涉嫌刑讯逼供的公安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据介绍,这三人当时都是办案组成员,分别为:郭守海、周明晗、李德领。现郭守海、周明晗已被刑拘,李德领在逃。
冤案引司法专家热议
「赵作海案」经媒体披露后,除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亦引起了司法界的热烈讨论。数名法学专家表示,公检法部门相互制约不力导致了这起悲剧发生,它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的紧迫性,尤其是司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据介绍,警方曾两次将「赵作海案」移交商丘市检察机关,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退卷,要求「补充侦查」。
在清理超期羁押的案件时,商丘市政法委等多次就该案召集开会,研讨案情。商丘市检察院曾提出,公安机关向检方移卷,要提供有关DNA鉴定。令人遗憾的是,由于DNA鉴定没有结果,检方最后放弃疑点,进行了公诉。更糟糕的是,法院之后的审理过程仅用时20多天,并采信了公诉人的证据和意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3家办案机关都有责任,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延友指出,按照刑事诉讼法,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他表示,在「赵作海案」中,只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就可对公安机关办案进行有效监督。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说,「刑讯逼供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仍屡有发生,它带来的危害和潜在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崔敏教授认为刑讯逼供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破案压力。「有的侦查部门将破案率作为考核侦查工作的一项硬性指标,侦查人员迫于完成指标,很可能进行刑讯逼供」。
此外,刑讯逼供被一些人认为「行之有效」以及难以查处也是其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博士邓思清也认为,中国应当加快建立和完善侦押分立制度、人身检查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以及对刑讯逼供违法行为的投诉制度。

Р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赵作海案」逼供两警被拘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