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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财务门”事件水落石出 举报人被刑拘

昨日,记者从四川长虹(600839,股吧)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处获得证实,相关监管机构对长虹“财务门”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并得出正式结论:长虹公司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举报”的违法行为。
  据悉,四川省证监局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国税局的调查结论认为,四川长虹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另悉,5月20日四川长虹“财务门”事件实名举报人范德均被江苏吴江松陵派出所刑事拘留



相关评论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10-05-25 01:51:27 在中国是没有用的 在中国是没有用的
10-05-25 12:12:04 迷路的蜗牛 傻了吧,老虎的屁股你也敢摸。
10-05-24 11:55:22 哎。。。 不简单啊,您也敢举报。。。而且还敢实名举报。。。真牛。。。
10-05-24 11:16:29 皇帝的新衣 实名举报的老兄,轻信宣传是要付出代价的。
10-05-24 10:59:39 可怜 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怎能与政府部门或受政府部门保护的大企业作对呢。只要他们手指松一松,就会有大批官员和执法人员将你打倒。你这是自食其果。
10-05-24 10:11:48 龙哥 请填写您的留言,谢谢!官商勾结
10-05-24 10:11:10 官商勾结 请填写您的留言,谢谢!官商勾结
10-05-24 09:56:44 AAA 刑拘就实名举报后换来的!笨蛋,你会相信中国的体制?他们有的是办法对付你的。
10-05-24 08:08:43 1121223 警告大家谁举报可能被刑拘,苛政猛于虎呀!
10-05-24 08:08:03 人 详情我们是不了解的,但我想一个人敢实名举报,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10-05-24 07:20:32 速恩 太让人怀疑了 10-05-24 06:52:12 我怕 一个字:怕。
相关评论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10-05-24 05:29:25 2 善有恶报,恶有善果
10-05-24 05:12:25 瞭望 举报人举报的与事实相违而给被举报人造成精神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更能提醒举报人要从事实出发,切勿因猜疑或者抱有报复、搅合的心理而诬告。
10-05-24 04:48:47 体地 这社会可不能正义,容易引火上身
10-05-24 04:47:09 木小子子子 以后没人敢举报了,太吓人了 10-05-24 04:39:24 11 举报是有风险的,小心被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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