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接连办理7起偷越国(边)境罪案,7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女性。
被通缉,她竟毫不知情
2010年初,冉娟高高兴兴地来到派出所准备给孩子报户口,却被警察告知她是网上通缉犯。这对冉娟来说不啻于一个晴天霹雳:“我平日里都是老老实实做人,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怎么会是网上通缉犯呢?”
原来,冉娟有一个姐姐定居在香港,她在深圳打工期间经常去香港探望姐姐。问题就出在冉娟使用的出入境证件上,她办理的护照是用自己的照片和妹妹冉丽的身份信息所办理的“替头护照”。
冉娟说,在农村,孩子多的家庭,孩子名字经常混用。她小时候也用过冉丽这个名字,但后来在办理户口时,妹妹使用了冉丽,她就改成了冉娟。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她因自己的身份证遗失,见家里还保存了妹妹的身份证和户口信息表,就拿去办了护照。冉娟以为,姐妹的身份证和户口信息表用谁的都差不多,又没有去做坏事,哪知道竟犯了罪。
女大学生的“疏忽”
王菊是重庆一所高校的大学生,2007年毕业后,和相恋多年的男友约好去印尼旅游。要办护照时,她才想起自己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拿去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了。正焦急的时候她忽然想起,好友石艳因家里装修,把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放在自己这里,“何不拿她的东西去办护照?反正是旅游,又不是去干坏事。”
王菊拿着石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用自己的照片办理了去印尼旅游的护照。后来,男朋友又多次出差,王菊拿着这本护照跟着去了新加坡、香港、泰国等地,最终被查获。
被抓获后,王菊追悔莫及。
隐瞒婚史的跨境婚姻
杨燕是一名打工妹。离婚后的杨燕遇见了澳门人何光明,感情迅速升温。到了谈婚论嫁时,杨燕犯了难,因为在与何光明交往过程中,她一直隐瞒了自己曾结过婚的事实,如果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办理结婚手续及护照,婚史就会被发现。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她回到酉阳,用妹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身份证和护照,并告诉何光明护照上的姓名是自己的曾用名,骗得何光明的信任并完婚。然而,好景不长。
面对检察官,杨燕不停哭泣:“犯了罪,老公又要离婚。真是鸡飞蛋打呀!”
出国打工身揣两本护照
王小静2005年在深圳一家工厂打工时,听工友议论国外打工工资高,便萌生出国打工的念头。于是,她回老家拿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了出国护照。
回深圳后,工友对她说:“你应该办两个护照。使用一个护照停留时间太短,跑回来再签证很麻烦,办两个假护照时间才够用。”她认为这主意好,就叫家里人拿别人的身份证信息和自己的照片,办理了一个假护照。
两个护照拿到手,她先去了新加坡,后去了马来西亚,但国外并不是她所想象的打工天堂。无奈之下,她回到深圳,
在一家玩具厂上班。
很快,她被抓获。
检察官释法
办案检察官介绍,《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因此,办理通行证必须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否则即是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几名被告人因无知或无视法律,付出沉痛的代价,教训深刻。”检察官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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