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8时许,咸宁市长安大道上突发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撞飞一妇女,致其当场身亡,肇事司机随后竟驾车疾驰而去。
事发地点位于该市咸安区统计局附近。死者赵某今年56岁,住在离事发现场约50米的一个小区里。赵某的儿子汪先生称,事发前,他正在3楼家中,听到马路上传来“有人被撞”的喊声后,他马上赶到事发现场,这才发现自己的母亲倒在地上。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时,赵某正从咸安区统计局门口附近走过。突然,她被一辆从背后驶来的黑色轿车撞飞,接着滚落到一辆银灰色轿车前轮下。事发后,肇事车没有停车施救,立即疾驶而去,不知去向。
29日下午,交警告知死者家属,事发后,他们通过大量调查发现:肇事车为本田雅阁轿车,车牌号为鄂L12166,是咸安区政府的公车。随后又发现有人将此车送到修理厂维修,就立即通知咸安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核查。正在核查时,司机张某投案自首。
咸安区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士称,肇事车为该区政府一名副区长的专用车辆。不过,出事时该车并非由副区长本人驾驶,而是由为其配备的司机张某驾驶。
29日9时许,记者联系上赶往当地殡仪馆看望死者家属的副区长。该副区长称,昨日上午8时许,司机张某接自己上班,当时自己并未发现车子有异样。中午12时许,办公室打来电话称,司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交管部门正在调查。对此,他感到非常吃惊,遂要求张某配合交警接受调查。张某于是向警方投案。
当地警方正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Ν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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