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不会有“穿着法袍上访的法官”了。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免除了助理审判员冯缤的职务。
法官冯缤的妻子在孝感中院做清洁工10年,仍未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寻求法律解决,冯缤开始上访。两审完结,冯缤在寻求再审,而孝感中院宣布冯缤不再是法官。冯缤不再是法官,所以他今后再上访时,不仅不能穿法袍,而且再不能说是“法官上访”了。
免职决定由孝感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作出,依据是《法官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具体依据哪一条哪一款呢,没见报道,但也容易找到吧,例如考核不称职,或者因违纪不能继续任职。决定是程序完备的,就像冯缤的妻子,其劳动合同关系经过了二审,程序上就算是结案了一样。你需要的是审判,而不是直接接受一个不公正的通知,那就给你审判好了。法院决定了的事情,难道能因审或不审而改变吗?
以完备的法定程序,去损害人们的正当权益,这不是现在才有的事情,从来就有。一个做平民、做下属的,真正正当的权益,其实只有好好听话,而已。这样,越是维护权益,权益失去的越多,这是维权的悖论,是现实的教育,而且处处都是基地。
当你的权益被损害,而你决定要去维护时,也就意味着你可能已经成为秩序的扰乱者,于是,前景昭然,你的心里将不断增添伤痕,你的境遇将不断恶化,不动声色地,或者大动干戈地,你被派定到应有的位置上去:不听话的人、麻烦制造者、稳定破坏者、不轨分子、精神病人,乃至违法犯罪分子……每一种身份,都将有相应对待。
一切都合乎程序。你将变得越来越激动,你感到令你失望的人或者机构越来越多。你的情绪不安宁了,你的性情开始执拗起来,你的行为可能开始过激,这将为你铺成一条毁灭生活的道路。原本,遭受不公正,你应当老实接受,这样,你就做到了损失最小化;而你心存希望,这便是损失不断扩大的开端。
看看冯缤的维权心境吧。这位法官为了寻求法律审判,上访到了省高院和北京,上访也从开始的平和理智,变到见了车就往上冲、因用饭勺敲打院长被拘留、想到以命相搏、想自焚或跳楼。你要一个审判,审判已经作出,你还未认输,“偏执狂”、“精神病”的说法已经散开,精神病院要备一张床位了。
“我并不想上访,但当正常的法律程序无法维权时,唯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我就不相信,我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官,不能以法律求得公道。”——恭喜,因为你不相信这一点,所以你现在已经不是法官了。
实话说,法袍是法官的工作服,不是上访道具。法官不该穿着法袍去维护妻子的工作权益。你穿着法袍,大概是以为那样会被人尊重一点,或者要显示对法律信任,以及显示法律执行的滑稽,就像拆迁房在顶上插一杆国旗。现在,你终于成了无权穿法袍的人。
一个不断上访的人,难道还需要被承认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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