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身材丰满、有G罩杯的未成年少女下海卖淫,日前与一名57岁的男客性交易时被查获,包括嫖客、“马夫”都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移送法办,少女则由社会局安置。
据台中市警方调查,这名17岁少女因为“童颜巨乳”而十分抢手。少女供称,上月底张姓男子(35岁)在网吧搭讪,问她要不要兼差当“传播妹”,还借她3万元(新台币)买衣服,之后一直却要她还钱,且张姓男子早就看过她的身份证,还教她交易时要跟客人说已年满20岁。
报道说,13日中午,张姓男子载少女到进化路一家汽车旅馆与陈姓男子性交易,遭警方查获。陈姓男子坦承以3000元代价性交易,事后得知与未成年少女性交而触法,感叹说:“她外表那么丰满,根本看不出未满18岁。”
此外,据警方透露,该少女从事卖淫的理由竟然是为了买新摩托车,并称“卖淫赚的比较快”,偏差的价值观令警方也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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