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到30日,安徽青年邹跃先后被合肥市警方与和县警方要求协助调查。 本报记者 叶铁桥摄
邹跃穿着大裤衩,头发蓬乱地出现在中国青年报记者眼前。他说自己刚从医院打完点滴出来,因为过去的几天让他“心力交瘁”。
“心力交瘁”的原因,是在几天前,他先是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带走接受调查,后又连夜被安徽省巢湖市和县警方带到和县,接受了一天的讯问。
带走他的原因,就在于7月26日那天,他寄出了16封信件,这16封信里的材料一致:4份材料是媒体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安徽企业商会会长何帮喜的报道,包括《行贿了,还能当人大代表?》、《被窃取的人大代表资格》等;还有一份材料,则是下载自和县督查网上的《关于如山湖国家小球训练中心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多次行贿记录被披露,却毫无影响
邹跃今年32岁,是合肥市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人员。
他说,从周光全事发后,他就一直在关注周光全卖官案的进展。周光全是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2008年10月因受贿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9年8月,他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披露,周光全案有36个行贿人,其中17个政府工作人员,其余都是企业人员。”邹跃说,在这些行贿人中,他赫然发现了两个在安徽名头很响的企业家的名字:何帮喜和徐顶峰。
这一情况也被媒体所报道,2010年1月8日,《中国青年报》以《“卖官书记”周光全案余波未了行贿当上的人大代表风光依旧》为题,率先披露此事。5月,《长城月报》以《被窃取的人大代表资格》为题作了报道。6月3日,《南方周末》也以《行贿了,还能当人大代表?》为题作了报道。
这些报道里的许多内容,都引自周光全案的判决书和卷宗。
这些报道勾勒出事件始末:何帮喜与周光全相识于2000年。2001年年底的一天,在巢湖市地直机关大院3号楼,回乡考察的何帮喜以看望周母的名义,送给周5000元人民币。
2008年,何帮喜向反贪人员表示,在2001年的那次行贿时,他对周光全说:“明年打算回巢湖投资,想搞块地办企业,请周书记多帮忙。”周光全回说好,会跟土地部门打个招呼。
2002年上半年,周光全给时任无为县委副书记的李荣胜打招呼。当年7月12日,何帮喜以每亩1.4万元的价格,拿下当时每亩两万元的100余亩土地。
两个月后,何帮喜在无为县注册成立安徽希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然而,8年过去了,现有厂房仅占地三十多亩,其余三分之二的土地一直搁置。其间,土地价格却成倍增长。
2002年10月,工厂刚开建不久,何帮喜来到周光全的办公室,对周说:“周书记,我想扩大企业知名度,请你帮忙给我争取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名。”周说:“你是全国知名企业,争取全国人大代表的事,我来给你安排。”(《南方周末》报道)
同年12月2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何帮喜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后经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何帮喜落选了,但当选为安徽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此后的2003年5月和9月,何帮喜又分别送给周光全4000美元和2000美元。
2007年12月22日,《华夏时报》以《碧桂园入皖拿地遭疑,安徽和县出让万亩廉价土地》为题,披露了何帮喜的安徽希玛国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半年前低价从和县买来的土地,转手卖给碧桂园集团,并在土地转卖过程中获利巨大的内情。
2008年,何帮喜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即使有刑事判决书证明何在当选人大代表之路上有过多次行贿记录,虽然种种内幕多次被媒体报道,但正如一篇报道中说的,这些“至今对他毫无影响”。
被两地警方调查超24小时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邹跃自称是一个“愤青”。
7月26日,他把以上4家媒体有关何帮喜的报道,以及下载自和县督查网上的《关于如山湖国家小球训练中心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如山湖国家小球训练中心项目正是安徽希玛国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转给碧桂园集团的项目。该报告说,二期房产项目2010年1月全面开工,但至今项目方未能领到土地证,4月初和县国土局以涉嫌违规用地下达停工通知书——记者注),共5份材料,一共印了16份,通过快递寄给了北京安徽企业商会的部分会员,收信人一栏写的都是会员企业的老总。
据了解,北京安徽企业商会是由在北京创办企业的安徽籍人士发起成立的,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邹跃认为,何帮喜之所以能够通过倒腾土地获利,源于他的北京安徽企业商会会长的身份,这让他在安徽获得了广泛人脉。“我觉得应该让商会会员清楚这些情况。”
他说,除了这5份材料,他在快件里没有写下只言片语,“没有任何提示性的内容”。
信寄出去两天后,7月29日一早,他就接到了一个自称姓方的人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北京安徽企业商会的,想找他了解情况。
邹跃答应了,说自己在合肥,约对方在合肥见面。中午,他又接到了这位自称姓方的人士的电话,说他已经到合肥了,双方约定在合肥市政府广场的城市花园咖啡馆前见面。
邹跃说,他是在29日16时许见到此人的,“对方个头在1米7左右,微胖”。还没说上两句话,对方就说在大街上说话太吵,邀他去咖啡馆里详说,“刚进咖啡馆的包间,就有两男一女三个人陆续进来了。”
邹跃告诉记者,来人介绍自己是“何会长公司的人”,然后4个人轮番发话,问他为什么要寄信,有什么要求。“当时我一看事情不对,就否认是我干的,我说是别人借着我的身份干的,我没有任何要求。”
邹跃说,没说一会儿,就进来了两个警察,要我交出所有的通讯工具,跟他们去公安局。17时许,邹跃被带到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在门口的值班室内接受讯问。
讯问进行了几个小时之后,邹跃被告知,和县公安局来人了,对方要求把他移交给和县警方。“刑警一队的警察告诉我,对方没有手续,不可能移交。”
然而,邹跃说,和县警方来的人却一再跟刑警一队商量,要求移交。到了半夜的时候,邹跃被叫到会议室,和县警方向他问话,问题跟刑警一队的问题基本一致,都是问寄送报道的经过。
在问话的同时,刑警一队的警察进会议室对和县警方人士表示,相关手续已经收到了,然后把手中的文件放在了会议桌上。邹跃说,他看到有张纸上写着“刑事拘留证”,写着他的名字,拘留理由一栏写着“诽谤、诬告公司法人”。
随后,和县警方拿出一张搜查证,邹跃说这是一份传真件,因为上面“和县公安局”的印章不是鲜红的,而是黑色的。对方要他在上面签字按手印。邹跃说,警方并没有给他“拘留证”。
凌晨三四点的时候,两名和县警察和一名合肥警察押着他,开车到他家里进行搜查。“我老婆当时吓蒙了,不知道是什么事。我女儿才7岁,为了不让女儿难堪,我说这是公安局的朋友,来家里看看。”
警察在邹跃家里打开了电脑,仔细检查了一番,然后在每个房间看了一下,然后带邹跃离开。
合肥警察在邹跃家门口打车离开,和县警察带着邹跃往和县走。7月30日7时许,邹跃被和县警方带到和县的历阳责任区刑警队。邹跃说:“到了和县以后,我不停地被问话,轮番问,包括我的身份、做这件事的动机等。到了晚上八九点的时候,他们说这个事情暂时还在调查,让我先回去,需要配合的话随时跟我联系。于是我就从和县打车回合肥了。”
是配合调查还是非法拘禁
邹跃告诉记者,他在回来后的第二天中午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何帮喜,“他说我是何帮喜,就是你要告的那个人”,“然后,他说他在安徽人脉很广,但他不是做坏事的人,希望我不要再弄这个事情了”。
邹跃说,此后,他又接过一次自称是何帮喜的人打来的电话,“对方说我对他有误解,这个事别再弄了,涉及的人很多,说他替安徽做了很多好事,还说公安局对我的每个调查都会向他报告,我的一举一动他都会知道”。
对方告诉邹跃,他知道邹跃都与哪些人联系过,并举了几个例子。邹跃惊讶地发现,其中有些人确实是他曾经联系过的。
由于来电的号码是手机号码,邹跃找来北京安徽企业商会通讯录核实,发现该号码确为何帮喜的个人号码。
邹跃愈加惶恐,他说,自己因此事受到了极大影响,“警察从我家里搜查完毕出来的时候,是早上5时左右,小区里很多人都看到了,传得沸沸扬扬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几天,我压力特别大。”
他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诽谤、诬告行为,“我收集的都是公开报道的材料,没有任何个人的评价,为什么何帮喜有过多次行贿记录,却安然无事,我只是寄了一些公开材料,就有这样的遭遇?我现在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处于什么样的状态,是真正的自由身吗?”
2010年8月3日,记者赶赴安徽合肥、和县等地采访此事。负责此案的和县公安局历阳责任区刑警队一位姓王的警官回避了记者的采访,在短信中一再向记者表示,“最近比较忙”,“正在有事”。
在历阳责任区刑警队的一间办公室,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和县警方并没有刑拘邹跃,只是找他配合接受调查,“如果刑拘他,会给他出示拘留证的”。
但邹跃并不这样看,他认为,从7月29日17时到30日20时,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已经超过24小时,“这是非法拘禁”。
他认为,自己先是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带走的,如果要移交到和县警方,“仅仅是配合调查,是不可能带走我的”。
邹跃说,他被带到庐阳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时,当时刑警一队值班领导是副队长梁华勇。8月3日,记者致电刑警一队,接电话的人士告诉记者,梁队长不在办公室。记者留下电话,让其转告梁华勇并回电。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接到回电。
べ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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