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财迷心窍的母亲,教唆女儿与他人结婚诈骗钱财,然后逃婚,在“婚托”策划下,先后作案4起,诈骗钱财7万余元。昨悉,母女俩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1992年,朱某非婚生下私生女曹某,后将其送到同村一户人家寄养,因不堪养母虐待,曹某在14岁的时候离家出走。2008年,朱某将曹某找到后,叫其以谈朋友、结婚的名义骗男人的钱,然后再逃婚。
在“婚托”倪某的谋划下,曹某办了假身份证。倪某以曹某的叔叔名义帮助物色对象,当男方与曹某见面表示满意后,倪某就与男方谈“彩礼”,多则二三万元,少则一二万元,然后3人将钱私分。3人在安徽巢湖作案二起后,曹某又于2009年11月份在蕲春与受害人陈某谈朋友,收28800元后与陈某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和举行结婚仪式。
婚后20余天,曹某想尽办法和陈某吵嘴打架,然后借故离开陈某。受害人陈某发觉受骗后报警,经蕲春警方侦查,于7月16日将曹某、朱某缉拿归案(倪某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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