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26岁已婚并育有二子的高姓少妇,在丈夫入监后,与年仅13岁的干弟弟“外遇”发生关系,男童家长获知大怒,双方以2.5万新台币和解,但高妇与未满14岁男童发生关系,昨天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这场离奇“外遇”暴露后,男童父母虽与高妇和解,但仍气愤难平,表示高妇和他们夫妇都有交往,还曾到家里作客吃过饭,竟然做出这种事情,非常不应该,他们是看在高妇有两名小孩要抚养,才会勉强答应和解。
高姓少妇获知遭起诉,有点意外,表示以为双方已和解就没有事情了,“但既然已经做了,只能接受”。
高姓少妇多年前与小她8岁的现任丈夫认识,后来住在一起并生下两名子女,目前1岁及3岁,去年办理结婚手续,丈夫今年初因案入监服刑,高妇又与小她13岁的干弟弟交往。
检方起诉指出,6月初的某晚,高妇骑机车到男童家里载他外出,男童深夜都没有回家,家人四处寻找,打电话询问高妇是否知道行踪,高妇回称不知道,男童家人隔天中午到高妇家打听消息,撞见男童就在屋内。
家人发现男童颈部有“种草莓”的疑似吻痕,一再追问,男童才说出是被“姊姊”高姓少妇亲的,且两人在晚上曾发生两次性行为。男童家人大骂高妇变态报警,高妇坦承与男童相互喜欢发生关系。
据指出,高姓少妇认为男童与丈夫很像,丈夫关在牢里,高妇可能是移情作用,与男童发生性行为,事后也表示很后悔,高妇婆婆为免家丑外扬,与男童家人和解。但因为高妇与未满14岁者性交,属公诉罪,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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