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南农妇周秀云命丧太原派出所案有了新进展。
2月15日,太原市检察院告知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涉案民警王文军涉嫌滥用职权、故意伤害罪,郭铁伟涉嫌滥用职权罪,辅警任海波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由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
王友志的代理律师程海告诉,该案在2月25日起诉至太原市中院后,已于3月4日立案。
此外,此前王友志等人对涉嫌违法行为的20名民警及辅警提起的刑事自诉、对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涉嫌14项违法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小店法院均裁定不予受理。对此,王已于2月25日提出上诉。
死者遭民警揪住头发摁倒在地
根据太原市政府新闻办此前公布的调查结果,2014年12月13日下午,河南籍农妇周秀云和丈夫王友志等工友欲进入太原市小店区龙瑞苑工地时,因“未戴安全帽”被阻止,与保安发生冲突。当天,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处理此事期间,周秀云身亡。
案发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踩头发”的图文消息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12月26日,太原市公安局通告称检察机关已对涉案民警立案侦查。
程海看到了小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递交的起诉意见书,他称,意见书显示,出警过程中,民警王文军、郭铁伟欲将王友志等4人推上警车,受到周秀云等在场工人的阻挠。周秀云将王文军颈部抓伤,裤子撕破,王文军用手揪住周秀云头发,使其蹲坐在地上,双方呈僵持状态,后王文军再次要求周秀云放手,周秀云坚持不放,王文军遂扭摁周秀云头部,使其倒地,并用脚踩住头发。直到增援人员赶到后,周秀云被抬上警车,与王友志等4人一起带回龙城派出所。
回到龙城派出所后,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及部分辅警对王友志等4人进行殴打,且未向领导请示,擅自决定将王友志等4人关押于留置室。其间,周秀云被抬至值班室,当天18时23分许,120抢救人员对周秀云进行检查、抢救,后周秀云被送至医院抢救,19时50分许,周秀云被宣告临床死亡。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对周秀云作出的死亡鉴定结果,周系“因顿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王友志亦被鉴定为轻伤一级,6根肋骨骨折。
小店区检察院据此认为,王文军、郭铁伟构成滥用职权罪;王文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任海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程海称,起诉意见书未提到警方将王友志等4人带至派出所没有执法依据,以及周秀云的阻挠行为实属正当防卫,他将对此提出律师意见,并申请补充鉴定和调取新证据。
刑事自诉和行政诉讼均未获受理
2月10日,王友志等5人向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称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
起诉状显示,王友志等人要求法院确认小店区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有14项行为违法,包括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11小时,未经调查非法对原告使用手铐,非法扣押原告手机、删除手机视频信息等。
程海称,对这些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目的是告诉公众,警察执法不可“任性”。“正是这些任性的违法执法行为一步步导致了不幸的发生,法律规定公民有正当防卫权,这个案子对公众也是一个法治教育,让公众知道遇到警察违法执法应该如何应对。”
2月25日,小店区法院对王友志等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作出裁定,认为王友志等人“不具备起诉的法定要件”,不予受理。
此外,2月10日,王友志等4人还向小店区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希望以自诉的方式追究王文军、郭铁伟、张政军,及参与殴打、关押的民警和辅警共20人涉嫌非法拘禁、涉嫌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程海介绍说,早在1月7日,王友志等人就此向山西省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控告状,又于1月23日向太原市检察院、小店区检察院再次控告并督促立案,但始终未获立案,他们不得不依法提起刑事自诉。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提起自诉。
2月15日,小店区法院对此作出裁定,以“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期间”为由,不予受理。
据媒体此前报道,周秀云家属曾辨认出11个打人民警。针对为何只对3人立案侦查,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在1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对3人立案侦查是因为获得了比较扎实的证据,正在逐一甄别其余民警,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查处。
程海说,在接到小店区法院对王友志等人的刑事自诉和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裁定后,他们已于2月25日上诉至太原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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