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昨天(1日)以参与叻巴颂路口红衫军集会活动违反紧急状态法,判处6红衫军各6个月有期徒刑,另外1被告则以从商场盗窃手机及违反紧急状态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由于6被告在曼谷市特别监狱拘押时间已经超过6个月,所以予以当庭释放。
刑事法庭昨天上午10时开庭审理检察院特案科起诉7红衫军去年参加在叻巴颂路口集会被告,分别是26岁的披匿、33岁的威实、42岁的空讪、29岁的阿提、36岁的蓬猜、23岁的育塔猜和45岁的娘姜,最民是违反紧急状态法和盗窃他人财物。
检方起诉书称,2010年5月19日,7被告与帕萨功、阿达蓬(2人因属于未成年人,给予另案处理),以及多人违反紧急状态法,参加叻巴颂路口红衫军集会活动,期间打碎附近商场的门窗玻璃,并盗窃商场类18个商品。被告除了携带不明武器外,还携带数枚子弹,以此恐吓参加现场维持秩序警察。在警察表明身分并实施逮捕行动时,被告向世贸中心商场连开数枪。刑事法庭对原被告证词及证据进行审理之后认为,虽然警方是在局势混乱过程中抓捕7被告,但并不能证明7被告持械抢劫,或者以手中的武器和警方对峙,而且也没有提供可以证明7被告抢劫的具体赃物。只有第3被告空讪??(商场保安)承认从商场内盗窃手机和手机电池。
此外,检方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第1、2、4、5、6、7被告参与盗窃商品,或者持武器与警察对峙。在商场内发现的100发子弹,检方同样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属于上述被告所有。
法庭最后以1-7被告违反紧急状态法,判处每人1年有期徒刑,但考虑到7被告认罪态度好,所以减为有期徒刑6个月。对于第3被告空讪??,再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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