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如果不进行土地管理制度、财税制度的整体改革,可能新拆迁条例也无法遏止强拆悲剧的发生。图为去年5月,湖北宜昌南苑养猪场遭遇暴力拆迁的场景。
钟如九 (微博) (左)与钟如凤(右)
唐福珍事件之后,一方面,人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更大;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利益依然“顶风作案”
国庆七天长假,钟如九的牵挂全放在了医院里。
“去医院看望她们,妈躺在床上很虚弱,额头上大颗的汗珠刚擦完又冒了出来……姐在病房的里面,我们只能远远地安慰她几句,让她一定要坚强要挺住。”这位22岁的江西姑娘在微博上疲惫而伤感地记录着。
作为江西宜黄自焚事件的当事人,她的母亲罗志凤、二姐钟如琴如今正在接受严重烧伤后的治疗处理,而另一位当事人:“大伯”叶忠诚已于9月18日凌晨不治身亡。
在外界眼中,这是一起类似于唐福珍式的自焚悲剧。不过,从一人之自焚演变为三人之集体自焚,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
宁可少活十年
“他们这样逼我,我宁愿少活十年”——尽管宜黄自焚事件后,当地政府“澄清”:“拆迁对象钟家故伎重演,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不慎误烧伤自己3人。”但罗志凤的邻居们清楚地记得,就在事发两天前,罗拒绝搬迁时发过这样的狠话。
这样的狠话我们耳熟能详:“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否则我就要自焚了!”2009年11月13日,一位中年妇女站在三层楼顶阁楼的天台上,只见她一次次举起油桶,把汽油浇在身上,不停地用喇叭向下喊话。
事后目击者回忆说,他们听到唐福珍一遍遍喊话,但拆迁人员没有理会,万般无奈下,唐福珍将剩下的汽油全部浇在身上,选择了自焚。
“拆迁部门可能会说‘我是依法进行(拆迁)的’,但另一方面,房屋所有人也有《宪法》、《物权法》赋予的权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在推土机和人的对峙中,往往推土机占到了上风。
而拆迁导致的悲剧后果,更说明原有的制度并没有有效地保障《宪法》和《物权法》所承诺的财产权。于是,去年12月7日,包括王锡锌在内的北京大学五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建言审查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或者进行修改。一时间,唐福珍事件被视为是催促中国拆迁新条例出台的标志。
然而,半年多过去后,新条例迟迟未能公布。唐福珍事件,更现实地成为了拆迁悲剧集中爆发的象征。
接连不断的“顶风作案”
2009年12月17日下午,家住北京北坞村的席家兄弟正在家休息,突然,一排头戴头盔、身穿深色类似防爆服装的男子鱼贯闯入。席家大院外,还被拉上了警戒线。
院子的主人席新柱、席新强吓了一跳。他们虽然知道自家房屋属于海淀区旧村改造工程,但事发时离公告上的强拆期限还有一天。他们更纳闷的是,尽管外墙上贴着的公告确认了估价和置换房产事宜,但村委会和其“都没谈过赔偿的事情,怎么就强制执行了?”
为了阻止强拆,席新柱把汽油洒在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威胁强拆人员出去。但据席妻回忆道,强拆人员说“你点啊、你点啊”,愈发激怒了丈夫。“噗”的一声,席新柱将自己点燃,致面部和手臂等多处烧伤。
在拆迁人员威胁挑衅下选择自焚的,还有曾焕。68岁的曾焕家住江苏盐城市迎宾南路。因不满当地政府的补偿方案,曾焕一家与拆迁办僵持了数日。一周后,拆迁人员用拆迁协议相威胁,宣称若不签协议就要关押曾焕的儿子。情急中,老人为了保护儿子,点火自焚。
曾焕用极端的抗争暂时保住了自家房屋,但也有自焚者失去生命后,仍无法阻挡拆迁的步伐。
今年3月27日,家住江苏东海县黄山镇的陶惠西准备好汽油,并连同92岁的父亲陶兴尧各抱着液化气瓶拍摄录像留念,称要“以死相拼”。清晨7时40分,黄川镇政府拆迁工作组与镇上多个部门近百人来到陶家。陶惠西和父亲反锁房门,并向门口倾倒汽油,但拆迁推土机依然强行向陶家推进……
据一名目击者称,拆迁时,陶家周围被戒严,他从远处看到陶家冒出很高的火苗。这起自焚事件使陶惠西被烧死,92岁的陶兴尧被严重烧伤。
“国务院都要研究新条例了,为什么他们(地方政府)还敢顶风作案?”同在今年3月,一位来自云南的“钉子户”曾向《国际先驱导报》哭诉。
“我希望新条例早日落实”
去年年底上书国务院法制办,要求改革现有拆迁条例的北大教授姜明安同样心急如焚。
“没有消息啊。”国家年初颁布新的拆迁条例草案以来,尚看不到进一步推进的任何苗头。姜明安坦承,在拆迁条例的修改中,各方利益争斗确实很激烈。由于在国家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地方政府分成较少,因此,“地方要搞基础设施建设,要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等,钱从哪儿来?卖地便成了最便捷、收益最大的途径。”
据王锡锌介绍,在已经形成的草案初稿中,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其中,去掉了“被拆迁人”这一概念,以“被征收人”取代。此外,初稿还提出了“先补偿屋主后拆迁”、“公共和商业利益分开”、“确定争议解决机制”等专家建议。
而在总的改革方案上,姜明安建议推行“五步走”策略:第一步,改革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步,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第三步,改革土地征收条例;第四步,改革财政制度和税收制度,让地方上有更多财政收入;第五步,推行官员财产申报,从外部进行反腐监督。
“这五步要一步步来,不能一口吃个胖子。”他说,“而直到五个步骤全部完成,强拆导致的自焚案件才能划上句号。”
那么,今年底之前可以顺利完成第一步吗?姜明安没有把握,但他表示,自己将和北大、中国政法大学的其他教授于10月26日再次召开有关新拆迁条例的研讨会,并邀请相关部门的官员到会。
“我希望,研讨会能推促新条例早日落实。”姜明安说。
“中央的信号还不够明确”
让钟如九略感宽慰的是,10月10日,江西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因发生的这起拆迁自焚事件被免职。钟如九在微博里写道,她相信法律会是公正公平的。
相对于钟如九的“慰藉”,江西宜黄官员被免职的消息并未平息网友的愤怒。
“只见表面的免职,没有抓起来审问定罪追究责任!”一位广东的网友抱怨道。来自唐山的网友“刺刀”说,“政府对官员的免职几乎就跟对违纪者处以行政记过一样是无足轻重的,了不起换个岗位继续当领导”。
人们想起了钟昌林,这位唐福珍案中曾遭停职的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现已官复原职。他在复职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
“你以为浇了汽油,荣书记就免职了?李县长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缺了妈妈,你爸爸缺了儿媳妇。你算过这账了吗?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嘛,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是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劝说小学老师张熙玲接受拆迁时亲口说的话。
这进一步佐证了网友们的质疑。
有国内媒体进一步调查了近几年发生的强拆自焚案件,结果是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而宜黄县委书记是第一个。对于这个处理决定,有人不服气,一个自称宜黄县政府官员的人投书媒体,称“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崭新的中国’”。
“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作为‘卖方’的政府是一定会参与其中的,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政府失灵’。”美国《华尔街日报》如是评述道。
“一方面,唐福珍之后,人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更大、意识更强;另一方面,中央对强拆的问责信号还是不明确。”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感慨道,“光是发文件没用,相关问责机制没跟上,更重要的是,依法征用、依法拆迁的制度依据尚显不足,导致一些地方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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