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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炮制300余癌症病人资料套取449万救命钱

利用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炮制出303个“癌症病人”病历材料,骗取了449万元农民救命钱。近日,市高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被告人廖贤权无期徒刑,判处唐秀芳等2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时年35岁的廖贤权本为广东省汕头市的一个农民,2001年与秀山县农民唐秀芳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秀山县城。2007年12月的一天,廖贤权收到一条短信,称“能办理各种证件,保证货到付款”。无所事事的他打电话问对方:“办证有什么用?”
  
  发短信的也是一个广东人,自称“老兄”(另案处理)。他在电话中说,现在只要能拿到农民的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并到他那里办理虚假病历,就可以到卫生部门报账。
  
  廖贤权大喜过望,想到有个叫“四哥”的朋友在秀山县卫生局上班。半个月后,廖贤权和妻子唐秀芳约真名叫糜良才的“四哥”吃饭,席间问:“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生病了是不是可以报账?”“四哥”回答道:“可以,但具体要些什么手续还得去问了才知道。”
  
  “这个能搞钱……真搞到钱的话,我们就分了。”廖贤权对糜良才说。最后两人商定由糜良才去了解报账程序,唐秀芳去找人借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而后由廖贤权找“老兄”搞假住院资料,再由糜良才带去报销取钱。
  
  两天后,糜良才将打听到报账需要的相关手续告诉了廖贤权。此后唐秀芳借来五姐夫王兴洪的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由廖贤权发给远在广东的“老兄”。“老兄”以王兴洪在广东务工期间患癌症为名,伪造了治疗病历资料,并收取了一定费用。
  
  几天后,糜良才开车带着唐秀芳的五姐去卫生局,如愿“报销”了4000多元。廖贤权和糜良才各得1000元,余款由廖贤权寄给了“老兄”。
  
  见钱来得如此容易,廖贤权、糜良才、唐秀芳等人马上发展下线,以5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并通过“老兄”伪造虚假病例材料,继续诈骗。
  
  案发后,警方查明,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廖贤权等人共炮制了303个“癌症病人”资料,在秀山县卫生局报账304次,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达449万余元。
  
  经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市四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廖贤权无期徒刑,判处唐秀芳等2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廖贤权等人提起上诉,市高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沈义 兰涛
  
  检察官给卫生部长写信
  
  建议加强新农合保险监管
  
  案件办结后,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的检察官们心情十分沉重。经上网搜索,他们搜到64400条涉及新农合的诈骗信息,遍及全国各地。出于强烈的责任感,他们通过卫生部网站上的“部长信箱”给卫生部长写信,提出了5条建议。
  
  除此之外,检察官们还通过检察信息的形式,逐级向上反映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为此作了批示。高检院为此还针对农村合作医疗诈骗案,在全国专门开展统计分析,为全国医疗保险改革提供依据。
  
  昨日上午,来自国家卫生部的一封信函摆在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廖新兰办公桌上。信上写着:“收到你们的来信后,我部领导高度重视,并召集我部相关司局专门讨论研究加强新农合监管问题……”
  
  廖新兰说,虽然该案已办理完毕,但案子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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