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同时建议,对依据1997年之前刑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进行清理,若罪犯服刑时间与1997年刑法修订后规定的最高刑相当,且仍在服刑的,一律予以特赦
(记者 贺信)北京律师周泽1月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建议书,建议对“最后的流氓”牛玉强予以特赦。
他同时建议,对依据1997年之前刑法做出的生效判决进行清理,若罪犯服刑时间与1997年刑法修订后规定的最高刑相当,且仍在服刑的,一律予以特赦。
牛玉强不久前以“最后的流氓”之名被媒体广泛关注。因在20岁时“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牛玉强在1984年“严打”期间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牛玉强后服刑于新疆石河子监狱,并两次获减刑,于1990年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8年。由于超强度劳动,牛玉强患上严重的空洞性肺结核,当年被保外就医,回到老家养病。1991年,石河子监狱方面组成的保外就医考察组曾来到牛玉强家中。经过评估,做出续保一年的决定。
此后牛玉强一直没有返回监狱服刑。他在北京老家娶妻生子,还申请到了低保。牛玉强妻子朱保侠表示,无论是原判法院、石河子监狱还是牛在北京居住地警方,均未对牛提出过相应要求。然而14年的自由状态在2004年嘎然而止。2004年4月,狱警将牛玉强重新带回监狱。
石河子监狱向报道此案的《中国青年报》作出官方回复:牛玉强长期脱离居住地,谁也找不到他,因此先后于1999年和2001年分别对其进行了网上追逃,无果后才派人押回。
新疆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政治处出具的正式通知说,牛玉强保外就医结束后,逾期11年9个月28天未归,因此其余刑时间将顺延至2020年2月21日。
事实上,1997年之后,法院再无新的流氓罪判决。当年刑法修订时,流氓罪被正式取消,并具体分解为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量刑最高的可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如果服刑至2020年,牛玉强将成为全中国最后一个走出监狱大门的“流氓”。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议论。
根据牛玉强家属的委托,律师周泽于1月6日上午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建议书,要求对牛玉强及类似罪犯进行特赦。他同时向司法部及新疆生产兵团监狱管理局、最高检察院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发函,认为顺延牛玉强刑期属于“执行刑罚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周泽还在建议书中表示,至现行刑法1997年开始施行时,根据旧法被判处刑罚的人,有的服刑期早已远远超过现行刑法规定同类行为的最高刑期;有的根据旧法被判处刑罚的人的行为,在新法中甚至根本不是犯罪,但这些人却在现行刑法施行后仍继续服刑;而且,有的人需要继续服刑的期限甚至还超过现行刑法规定同类行为的最高刑期。他认为此类情况应当予以特赦。
特赦是指特赦是指对国家特定的罪犯免去其刑罚的部分或全部的执行。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作出特赦决定,由国家主席颁发特赦令。
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分别于1959年、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进行过七次特赦。除首次特赦对象包含普通刑事犯罪外,其他特赦均针对战犯。
近年来,不断有法学专家呼吁实施特赦。比如,2009年,著名刑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铭暄即在国庆60年之际实行特赦。他表示,“让宪法有些制度不至于空悬在那里,这也是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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