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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涉嫌“诈捐”的话柄是如何形成的

如果政府正常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公众又何至于“不了解现状”呢?   韩寒日前在其博客发表文章,质疑成都市政府未能兑现2008年作出的将新建行政中心办公楼进行拍卖用以赈灾的承诺,相反,却在过去两年间“悄悄入驻”。博文很快引发各方高度关注。1月22日,成都市政府对此作出回应称,除4号楼暂由部分市级机关租用外,新行政中心已经变现资金15亿元,全额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偿还专项资金专户。
  综合成都市政府的回应和媒体的报道,这起由政府承诺“卖楼赈灾”引发的公共舆论事件,其原委大致如下:2004年成都市启动新行政中心建设,2007年底全部建成;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前,部分市级机关已经入驻办公,当年7月16日,成都市政府宣布,新行政中心将妥善处置变现,收入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此后,成都市持续推进了新行政中心资产处置工作,目前资产处置进展顺利,前期进驻的政府机构陆续搬出,新行政中心的规划已经变更(将打造成“天府国际金融中心”),资产已变现并全额转入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账户。成都市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表示,韩寒产生质疑“主要是(因为)其不了解现状”。
  不过,既然所有这些都运转正常、进展顺利,为何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有关新行政中心规划变更和资产处置的情况,成都方面不但从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这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而且还严禁当地媒体进行任何报道呢?
  如果政府正常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公众又何至于“不了解现状”呢?当然,不主动公开有时并无大碍,若能被动公开也自无不可,但当韩寒的朋友致电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询问何时兑现2008年作出的“卖楼赈灾”承诺时,对方却质问,“你是谁?问这个干什么?”完全是一种高度戒备严守秘密的架势。
  从表面上看,舆论的质疑是由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成都市新行政中心从立项、建成到政府承诺“卖楼赈灾”,再到现在的规划变更、资金变现,都是在当地政府的强力主导之下进行的,整个过程在法定决策程序和监督环节上存在着重大缺失。
  据报道,新行政中心占地255亩左右,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投资额高达12亿元,堪称一个巨无霸式的超大型建设项目,但成都市政府从未向市人大进行报告,后者也没有对该项目的财政支出履行审批手续和监督职能。同样,2008年汶川地震后,成都市作出的“卖楼赈灾”承诺,也没有经过人大机关的批准,直接由政府负责人对外发布,就算正式决定了。
  这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且给后来政府被指“诈捐”留下了话柄。成都市政府涉嫌“诈捐门”事件再次警示我们,人大机关需要加强对这类重大个案的预算监督,从长远看,更需要通过全面系统的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对公共财政使用的体制性监督,依法履行对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从源头上防止重大投资、重大项目成为地方政府的“预算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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