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红窑沟矿难在隐瞒5年后终见天日。矿主为瞒报实情动用上亿元资金打点各级关系,成为到目前为止当地官煤勾结中被卷入最多官员的一桩案件。
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为瞒报红窑沟矿难,矿主李克伟至少动用了上亿资金和多层关系。1月13日上午,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厅联合通报了2010年查处的五起腐败案件。其中,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前公安局局长申公元严重受贿案再次引发舆论焦点。
一切都源于7年前的一场矿难。2004年12月17日,山西省左云县店湾镇红窑沟煤矿突发事故。矿主李克伟为瞒报此事,将井口封死。4年后,此事经矿工联名举报后获中央高层批示。2009年2月18日,大同市公安局发出B级通缉令通缉李克伟,原因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
2010年初,消失5年之久的李克伟终于走进中纪委办公大楼自首。“不能在山西关押,怕有人干掉我”。这是李克伟投案后第一个请求。李克伟自首后,大同市委常委王雁峰,大同市南郊区检察长冯志勇,前大同市公安局长申公元等官员相继落马,直至牵出铁道部官员罗金保。
最新消息显示,今年1月11日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雁峰、申公元、巩安库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商勾结
另据湖南红网报道,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中国频频发生矿难。透过矿难,往往会发现其共同的原因——官商勾结。当地的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人员成为煤矿的股东或老板,官员参股煤矿,是官商勾结最赤裸的形式。
当权力可以商品化,转化为商品货币,其带来的利益就成了权力腐败的“原罪”。只要拥有这种特权的官员认同“寻租”,想要以此获得经济利益,必然会“官商勾结”。官员与商人,双方都有使对方获益的资本,商人有吸引官僚的大量资产,而官僚掌握了商人需要的社会资源,双方当然可以一拍即合。
“官商勾结”源于监督缺位或监督不到位,板子应重重地打在官员身上,打在拥有公权力的人身上。要从根本上扭转官商勾结的普遍存在,最重要的是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把市场的事情尽量还给市场,让商人把精力用到市场竞争中去,而不要用在购买权力上,让官员也更公正地履行“裁判员”的职责,而不要直接间接的“下场参赛”。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促使煤炭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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